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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卑和自信
1
我信任自卑者远远超过信任自信者。
据我所见,自卑者多是两个极端。其一的确是弱者,并且知道自己的弱,于是自卑。这种人至少有自知之明,因而值得我们尊重。其二是具有某种异常天赋的人,他隐约感觉到却不敢相信自己有这样的天赋,于是自卑。这种人往往极其敏感,容易受挫乃至夭折,其幸运者则会成为成功的天才。
相反,我所见到的过于自信者多半是一些浅薄的家伙,他们虽不低能但也决非大材,大抵属于中等水平,但由于目标过低,便使他们自视过高,露出了一副踌躇满志的嘴脸。我说他们目标过低,是在精神层次的意义上说的。凡狂妄自大者,其所追逐和所夸耀的成功必是功利性的。在有着崇高的精神追求的人中间,我不曾发现过哪怕一个自鸣得意之辈。
2
自卑、谦虚、谦恭之间有着重要的区别。在谦虚的风度和谦恭的姿态背后,我们很难找到自卑。毋宁说,谦虚是自信以本来面目坦然出场,谦恭则是自信戴着自卑的面具出场。
3
我丝毫不否认自信在生活中有着积极的用处。一个人在处世和做事时必须具备基本的自信,否则绝无奋斗的勇气和成功的希望。但是,倘若一个人从来不曾有过自卑的时候,则我敢断定他的奋斗是比较平庸的,他的成功是比较渺小的。
4
两种人最自信:无所不知者和一无所知者。后者的那份狂热自信有时真会动摇我们自己的原本就不坚定的自信,使我们胆怯地以为又遇到了一个无所不知者。
5
事实上,许多伟大的天才并非天性自信的人,相反倒有几分自卑,他们知道自己的弱点,为这弱点而苦恼,不肯毁于这弱点,于是奋起自强,反而有了令一般人吃惊的业绩。
6
极其自信者多半浅薄。对于那些在言行中表现出大使命感的人,我怀有本能的反感,一律敬而远之。据我分析,他们基本上属于两类人,一是尚未得逞的精神暴君,另一是有强烈角色感的社会戏子。和他们打交道,只会使我感到疲劳和无聊。
在我看来,真正的使命感无非是对自己选定并且正在从事的工作的一种热爱罢了。遇见这样的人,我的血缘本能就会把他们认作我的亲兄弟。
7
我在两种人面前最克制不住傲气,一是功名利禄之徒,二是自以为是之辈。
8
你们围着他,向他喝彩,他惶恐不安了。你们哪里知道他心中的自卑,他的成就只是做出来给自己看的,绝没有料到会惊动你们。
9
人应该有一种基本的自信,就是做人的自信,作为人类平等一员的自信。在日常生活中,当一个人在某方面——例如权力、财产、知识、相貌等——处于弱势状态时,常常会产生自卑心理。但是,只要你拥有做人的基本自信,你就比较容易克服这类局部的自卑,依然坦荡地站立在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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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伊索寓言
比我们年轻的人,大概可以分作两类。第一种是和我们年龄相差得极多的小辈;我们能够容忍这种人,并且会喜欢而给予保护;我们可以对他们卖老,我们的年长只增添了我们的尊严。还有一种是比我们年轻得不多的后生,这种人只会惹我们的厌恨以至于嫉忌,他们已失掉尊敬长者的观念,而我们的年龄又不够引起他们对老弱者的怜悯;我们非但不能卖老,还要赶着他们学少,我们的年长反使我们吃亏。这两种态度是到处看得见的。譬如一个近三十的女人,对于十八九岁女孩子的相貌,还肯说好,对于二十三四岁的少女们,就批判得不留情面了。所以小孩子总能讨大人的喜欢,而大孩子跟小孩子之间就免不了时常冲突。一切人事上的关系,只要涉到年辈资格先后的,全证明了这个分析的正确。
把整个历史来看,古代相当于人类的小孩子时期。先前是幼稚的,经过几千百年的长进,慢慢地到了现代。时代愈古,愈在前,它的历史愈短;时代愈在后,他积的阅历愈深,年龄愈多。所以我们反是我们祖父的老辈,上古三代反不如现代的悠久古老。这样,我们的信而好古的态度,便发生了新意义。我们思慕古代不一定是尊敬祖先,也许只是喜欢小孩子,并非为敬老,也许是卖老。没有老头子肯承认自己是衰朽顽固的,所以我们也相信现代一切,在价值上、品格上都比了古代进步。
这些感想是偶尔翻看《伊索寓言》引起的。是的,《伊索寓言》大可看得。它至少给予我们三种安慰。第一,这是一本古代的书,读了可以增进我们对于现代文明的骄傲。第二,它是一本小孩子读物,看了愈觉得我们是成人了,已超出那些幼稚的见解。第三呢,这部书差不多都是讲禽兽的,从禽兽变到人,你看这中间需要多少进化历程!我们看到这许多蝙蝠、狐狸等的举动言论,大有发迹后访穷朋友、衣锦还故乡的感觉。但是穷朋友要我们帮助,小孩子该我们教导,所以我们看了《伊索寓言》,也觉得有好多浅薄的见解,非加以纠正不可。
例如蝙蝠的故事:蝙蝠碰见鸟就充作鸟,碰见兽就充作兽。人比蝙蝠就聪明多了。他会把蝙蝠的方法反过来施用:在鸟类里偏要充兽,表示脚踏实地;在兽类里偏要充鸟,表示高超出世;向武人卖弄风雅,向文人装作英雄;在上流社会里他是又穷又硬的平民,到了平民中间,他又是屈尊下顾的文化份子:这当然不是蝙蝠,这只是——人。
蚂蚁和促织的故事:一到冬天,蚂蚁把在冬天的米粒出晒;促织饿得半死,向蚂蚁借粮,蚂蚁说:“在夏天唱歌作乐的是你,到现在挨饿,活该!”这故事应该还有下文。据柏拉图《对话篇·菲德洛斯》(Phaedrus)说,促织进化,变成诗人。照此推论,坐看着诗人穷饿、不肯借钱的人,前身无疑是蚂蚁了。促织饿死了,本身就做蚂蚁的粮食;同样,生前养不活自己的大作家,到了死后偏有一大批人靠他生活,譬如,写回忆怀念文字的亲戚和朋友,写研究论文的批评家和学者。
狗和他自己影子的故事:狗衔肉过桥,看见水里的影子,以为是另一只狗也衔着肉;因而放弃了嘴里的肉,跟影子打架,要抢影子衔的肉,结果把嘴里的肉都丢了。这篇寓言的本意是戒贪得,但是我们现在可以应用到旁的方面。据说每个人需要一面镜子,可以常常自照,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不过,能自知的人根本不用照镜子,不自知的东西,照了镜子也没有用--譬如这只衔肉的狗,照镜以后,反害他大叫大闹,空把自己的影子,当作攻击狂吠的对象。可见有些东西最好不要对镜自照。
天文家的故事:天文家仰面看星象,失足掉在井里,大叫“救命”;他的邻居听见了,叹气说:“谁叫他只望着高处,不管地下呢!”只向高处看,不顾脚下的结果,有时是下井,有时是下野或下台。不过,下去以后,决不说是不小心掉下去的,只说有意去做下属的调查和工作。譬如这位天文家就有很好的藉口:坐井观天。真的,我们就是下去以后,眼睛还是向上看的。
乌鸦的故事:上帝要捡最美丽的鸟作禽类的王,乌鸦把孔雀的长毛披在身上,插在尾巴上,到上帝前面去应选,果然为上帝挑中,其它鸟类大怒,把他插上的毛羽都扯下来,依然现出乌鸦的本相。这就是说:披着长头发的,未必就真是艺术家;反过来说,秃顶无发的人,当然未必是学者或思想家,寸草也不生的头脑,你想还会产生什么旁的东西?这个寓言也不就此结束,这只乌鸦借来的羽毛全给人家拔去,现了原形,老羞成怒,提议索性大家把自己天生的毛羽也拔个干净,到那时候,大家光着身子,看真正的孔雀、天鹅等跟乌鸦有何分别。这个遮羞的方法至少人类是常用的。
牛跟蛙的故事:母蛙鼓足了气,问小蛙道:“牛有我这样大么?”小蛙答说:“请你不要涨了,当心肚子爆裂!”这母蛙真是笨坯!她不该跟牛比伟大的,她应该跟牛比娇小。所以我们每一种缺陷都有补偿,吝啬说是经济,愚蠢说是诚实,卑鄙说是灵活,无才便说是德。因此世界上没有自认为一无可爱的女人,没有自认为百不如人的男子。这样,彼此各得其所,当然不会相安无事。
老婆子和母鸡的故事:老婆子养只母鸡,每天下一个蛋。老婆子贪心不足,希望它一天下两个蛋,加倍喂她。从此鸡愈吃愈肥,不下蛋了--所以戒之在贪。伊索错了!他该说,大胖子往往是小心眼 。
狐狸和葡萄的故事:狐狸看见藤上一颗颗已熟的葡萄,用尽方法,弄不到嘴只好放弃,安慰自己说:“这葡萄也许还是酸的,不吃也罢!”就是吃到了,他还要说:“这葡萄果然是酸的。”假如他是一只不易满足的狐狸,这句话他对自己说,因为现实终“不够理想”。假如他是一只很感满意的狐狸,这句话他对旁人说,因为诉苦经可以免得旁人来分甜头。
驴子跟狼的故事:驴子见狼,假装腿上受伤,对狼说:“脚上有刺,请你拔去了,免得你吃我时舌头被刺。”狼信以为真,专心寻刺,被驴子踢伤逃去,因此叹气说:“天派我做送命的屠夫的,何苦做治病的医生呢!”这当然幼稚得可笑,他不知到医生也是屠夫的一种。
这几个例可以证明《伊索寓言》是不宜做现代儿童读物的。卢梭在《爱弥儿》 (Emile)卷二里反对小孩子读寓言,认为有坏心术,举狐狸骗乌鸦嘴里的肉一则为例,说小孩子看了,不会跟被骗的乌鸦同情,反会羡慕善骗的狐狸。要是真这样,不就证明小孩子的居心本来欠好吗?小孩子该不该读寓言,全看我们成年人在造成什么一个世界、什么一个社会,给小孩子长大了来过活。卢梭认为寓言会把纯朴的小孩子教得复杂了,失去了天真,所以要不得。我认为寓言要不得,因为它把纯朴的小孩子教得愈简单了,愈幼稚了,以为人事里是非的分别、善恶的果报,也象在禽兽中间一样的公平清楚,长大了就处处碰壁上当。缘故是,卢梭是原始主义者(Primitivist),主张复古,而我呢,是相信进步的人--虽然并不象寓言里所说的苍蝇,坐在车轮的轴心上,嗡嗡地叫到:“车子的前进,都是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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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礼物
——卡罗尔·安·达菲(英国)
不必送红玫瑰,也不送绸缎的心。
我送你一枚洋葱。
一轮包在牛皮纸内的月亮。
它承诺光,
就像小心褪去外衣的爱。
瞧。
它会像情人一样
用眼泪遮住你的视线。
它会把你变成一张
恍恍惚惚如悲伤的相片。
我将尽力做得现实一些。
不送爱的贺卡,也不发吻你的传真。
我送你一枚洋葱。
它那葱汁的吻将留在你的唇上,
就像我们一样,
彼此拥有永不变心,
如同我们的生命一样长久。
收下吧。
如果你喜欢,
它白金的葱圈会成为一枚戒指。
直到生命终止。
它的气味将停留在你的手指上,
停留在你的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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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痴迷到迷恋{:soso_e166:}
爱有一千个定义,没有一个定义能够把它的内涵穷尽。
当然,爱首先是一种痴迷。情人之间必有一种痴迷的心境,和一种依恋的情怀,否则算什么堕入情网呢。可是,仅仅迷恋还不是爱情。好色之徒猎艳,无知少女追星,也有一股迷恋的劲儿,却与爱情风马牛不相及。既是自以为堕入情网的男女,是否真爱也有待岁月检验。一个爱情的生存时间或长或短,但必须有一个最短限度,这是爱情之为爱情的质的保证。小于这个限度,两情无论怎样热烈,也只能算作一时的迷恋,不能称作爱情。
所以,爱至少应该是一种相当长久的迷恋。迷恋而又长久,就有了互相的玩味和欣赏,爱便是这样一种乐此不疲的玩味和欣赏。两个相爱者之间必定是常常互相玩味的,而且是不由自主地要玩,越玩越觉得有味。如果有一天觉得索然无味,毫无玩兴,爱就荡然无存了。
迷恋越是长久,其中热烈痴迷的成分就越是转化和表现为深深的依恋,这依恋便是痴迷的天长地久的存在形式。由于这深深的依恋,爱又是一种永无休止的惦念。有爱便有牵挂,而且牵挂得似乎毫无理由,近乎神经过敏。你在大风中行走,无端的便担心爱人的屋宇是否坚固。你在睡梦中惊醒,莫名地便忧虑爱人的旅途是否平安。哪怕爱人逼你强韧,你总是放不下心,因为在你眼中她(他)永远比你甚至比一切世人脆弱,你自以为比世人也比她自己更了解她,唯有你洞察那强韧外表掩盖下的脆弱。
于是,爱又是一种温柔的呵护。不论男女,真爱的时候必定温柔。爱一个人,就是心疼她,怜她,宠她,所以有“疼爱”、“恋爱”、“宠爱”之说。心疼她,因为她受苦。怜她,因为她弱小。宠爱她,因为她这么信赖地把自己托付给你。女人对男人也一样。再幸运的女人也有受苦的时候,再强大的男人也有弱小的时候,所以温柔的呵护总有其理由和机会。爱本质上是一种指向弱小者的感情,在爱中,占优势的是提供保护的冲动,而非寻找依靠的需要。如果以寻找强大的靠山为鹄的,那么,正因为再强的强者也有弱的时候和方面,使这种结合一开始就隐藏着破裂的必然性。
如此看来,爱的确是一种给予和奉献。但是,对于爱者来说,这给予是必需,是内在丰盈的流溢,是一种大满足。温柔也是一种能量,如果得不到释放,便会造成内伤,甚至转化为粗暴和冷酷。好的爱情能使双方的这种能量获得最佳释放,这便是爱情中的幸福境界。因此,真正相爱的人总是庆幸自己所遇恰逢其人,为此而对上天满怀感恩之情。
我听见一个声音在嘲笑道:你所说的这种爱早已过时,在当今时代纯属犯傻。好吧,我乐于承认,在当今这个讲究世纪的时代,爱便是一种犯傻的能力。可不,犯傻也是一种能力,无此能力的人至多只犯一次傻,然后就学聪明了,从此看破了天下一切男人或女人的真相,不再受爱蒙蔽,而具备这种能力的人即使受挫仍不吸取教训,始终相信世上必有他寻求的真爱。正是因为仍有这些肯犯傻能犯傻的男女存在,所以寻求真爱的努力始终是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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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尽头 -普希金
难道一切都无法挽留?
是否一切都到了尽头?
我们曾敞开心扉排解了彼此多少忧愁
而如今的争吵取代了交流
是我们彼此太了解
以至厌倦
还是我们彼此太陌生
以至疏远
这悬崖边不断破裂的爱呀
因为不忍停下的足步而坍塌
忘了她吧
眼泪只会弄湿翅膀
只要心灵足够宽广
其实随时都可以飞翔
即使这颗心早已坠落深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