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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艺术
读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上的一种雅事,而在一些不大有机会享受这种权利的人们看来,这是一种值得尊重和妒忌的事。当我们把一个不读书者和一个读书者的生活上的差异比较一下,这一点便很容易明白。那个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以时间和空间而言,是受着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锢的。他的生活是机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几个朋友和相识者接触谈话,他只看见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他在这个监狱里是逃不出去的。
可是当他拿起一本书的时候,他立刻走进一个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书,他便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这个谈话者引导他前进,带他到一个不同的国度或不同的时代,或者对他发泄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他讨论一些他从来不知道的学问或生活问题。一个古代的作家使读者随一个久远的死者交通;当他读下去的时候,他开始想象那个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类的人。孟子和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家司马迁都表现过同样的观念。一个人在十二小时之中,能够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二小时,完全忘怀眼前的现实环境:这当然是那些禁锢在他们的身体监狱里的人所妒羡的权利。这么一种环境的改变,由心理上的影响说来,是和旅行一样的。
不但如此。读者往往被书籍带进一个思想和反省的境界里去。纵使那是一本关于现实事情的书,亲眼看见那些事情或亲历其境,和在书中读到那些事情,其间也有不同的地方,因为在书本里所叙述的事情往往变成一片景象,而读者也变成一个冷眼旁观的人。所以,最好的读物是那种能够带我们到这种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读物,而不是那种仅在报告事情的始末的读物。我认为人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阅读报纸,并不是读书,因为一般阅报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发生或经过的情形的报告,完全没有沉思默想的价值。
据我看来,关于读书的目的,宋代的诗人和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他对自己说:“我非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不可,我非读索福客俪(Sophocles)的作品不可,我非读伊里奥特博士(Dr·Eliot)的《哈佛世界杰作集》不可,使我能够成为有教育的人。”
我敢说那个人永远不能成为有教育的人。他有一天晚上会强迫自己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Hamlet),读毕好象由一个噩梦中醒转来,除了可以说他已经“读”过《哈姆雷特》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
所以,依黄山谷氏的说话,那种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才是唯一值得嘉许的读书法。这种外表的优雅显然不是指身体上之美。黄氏所说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体上的丑陋。丑陋的脸孔有时也会有动人之美,而美丽的脸孔有时也会令人看来讨厌。我有一个中国朋友,头颅的形状像一颗炸弹,可是看到他却使人欢喜。据我在图画上所看见的西洋作家,脸孔最漂亮的当推吉斯透顿。他的髭须,眼镜,又粗又厚的眉毛,和两眉间的皱纹,合组而成一个恶魔似的容貌。
我们只觉得那个头额中有许许多多的思念在转动着,随时会由那对古怪而锐利的眼睛里迸发出来。那就是黄氏所谓美丽的脸孔,一个不是脂粉装扮起来的脸孔,而是纯然由思想的力量创造起来的脸孔。讲到谈吐的风味,那完全要看一个人读书的方法如何。一个人的谈吐有没有“味”,完全要看他的读书方法。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风味,他在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所以,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读书跟吃东西一样,“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教师不能以其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如果读者对他所读的东西感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袁中郎曰:“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
所以,世间没有什么一个人必读之书。因为我们智能上的趣味象一棵树那样地生长着,或象河水那样地流着。只要有适当的树液,树便会生长起来,只要泉中有新鲜的泉水涌出来,水便会流着。当水流碰到一个花岗岩石时,它便由岩石的旁边绕过去;当水流涌到一片低洼的溪谷时,它便在那边曲曲折折地流着一会儿;当水流涌到一个深山的池塘时,它便恬然停驻在那边;当水流冲下急流时,它便赶快向前涌去。这么一来,虽则它没有费什么气力,也没有一定的目标,可是它终究有一天会到达大海。
世上无人人必读的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和生命中的某个时期必读的书。我认为读书和婚姻一样,是命运注定的或阴阳注定的。纵使某一本书,如《圣经》之类,是人人必读的,读这种书也有一定的时候。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那本杰作只会留下不好的滋味。孔子曰:“五十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候尚不可读《易经》。孔子在《论语》中的训言的冲淡温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读者自己成熟的时候是不能欣赏的。
且同一本书,同一读者,一时可读出一时之味道来。其景况适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读名人文章,未见面时,是一种味道,见了面交谈之后,再看其相片,或读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层深切的理会。或是与其人绝交以后,看其照片,读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四十学《易》是一种味道,到五十岁看过更多的人世变故的时候再去学《易》,又是一种味道。所以,一切好书重读起来都可以获得益处和新乐趣。我在大学的时代被学校强迫去读《西行记》(“WestwardHo!”)和《亨利埃士蒙》(“HenryEsmond”),可是我在十余岁时候虽能欣赏《西行记》的好处,《亨利埃士蒙》的真滋味却完全体会不到,后来渐渐回想起来,才疑心该书中的风味一定比我当时所能欣赏的还要丰富得多。
由是可知读书有二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读者。对于所得的实益,读者由他自己的见识和经验所贡献的份量,是和作者自己一样多的。宋儒程伊川先生谈到孔子的《论语》时说:“读《论语》,有读了全然无事者;有读了后,其中得一两句喜者;有读了后,知好之者;有读了后,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我认为一个人发现他最爱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识发展上最重要的事情。世间确有一些人的心灵是类似的,一个人必须在古今的作家中,寻找一个心灵和他相似的作家。他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读书的真益处。一个人必须独立自主去寻出他的老师来,没有人知道谁是你最爱好的作家,也许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这跟一见倾心一样。人家不能叫读者去爱这个作家或那个作家,可是当读者找到了他所爱好的作家时,他自己就本能地知道了。关于这种发现作家的事情,我们可以提出一些著名的例证。
有许多学者似乎生活于不同的时代里,相距多年,然而他们思想的方法和他们的情感却那么相似,使人在一本书里读到他们的文字时,好象看见自己的肖像一样。以中国人的语法说来,我们说这些相似的心灵是同一条灵魂的化身,例如有人说苏东坡是庄子或陶渊明转世的①,袁中郎是苏东坡转世的。苏东坡说,当他第一次读庄子的文章时,他觉得他自从幼年时代起似乎就一直在想着同样的事情,抱着同样的观念。当袁中郎有一晚在一本小诗集里,发见一个名叫徐文长的同代无名作家时,他由床上跳起,向他的朋友呼叫起来,他的朋友开始拿那本诗集来读,也叫起来,于是两人叫复读,读复叫,弄得他们的仆人疑惑不解。伊里奥特(GeorgeEliot)说她第一次读到卢骚的作品时,好象受了电流的震击一样。尼采(Nietzsche)对于叔本华(Schopenhauer)也有同样的感觉,可是叔本华是一个乖张易怒的老师,而尼采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弟子,所以这个弟子后来反叛老师,是很自然的事情。
只有这种读书方法,只有这种发见自己所爱好的作家的读书方法,才有益处可言。象一个男子和他的情人一见倾心一样,什么都没有问题了。她的高度,她的脸孔,她的头发的颜色,她的声调,和她的言笑,都是恰到好处的。一个青年认识这个作家,是不必经他的教师的指导的。这个作家是恰合他的心意的;他的风格,他的趣味,他的观念,他的思想方法,都是恰到好处的。于是读者开始把这个作家所写的东西全都拿来读了,因为他们之间有一种心灵上的联系,所以他把什么东西都吸收进去,毫不费力地消化了。这个作家自会有魔力吸引他,而他也乐自为所吸;过了相当的时候,他自己的声音相貌,一颦一笑,便渐与那个作家相似。
这么一来,他真的浸润在他的文学情人的怀抱中,而由这些书籍中获得他的灵魂的食粮。过了几年之后,这种魔力消失了,他对这个情人有点感到厌倦,开始寻找一些新的文学情人;到他已经有过三四个情人,而把他们吃掉之后,他自己也成为一个作家了。有许多读者永不曾堕入情网,正如许多青年男女只会卖弄风情,而不能钟情于一个人。随便那个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一切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他们是不会有甚么成就的。
这么一种读书艺术的观念,把那种视读书为责任或义务的见解完全打破了。在中国,常常有人鼓励学生“苦学”。有一个实行苦学的著名学者,有一次在夜间读书的时候打盹,便拿锥子在股上一刺。又有一个学者在夜间读书的时候,叫一个丫头站在他的旁边,看见他打盹便唤醒他。这真是荒谬的事情。如果一个人把书本排在面前,而在古代智慧的作家向他说话的时候打盹,那么,他应该干脆地上床去睡觉。把大针刺进小腿或叫丫头推醒他,对他都没有一点好处。这么一种人已经失掉一切读书的趣味了。有价值的学者不知道什么叫做“磨练”,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苦学”。他们只是爱好书籍,情不自禁地一直读下去。
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的问题也可以找到答案。读书没有合宜的时间和地点。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他甚至在最优良的学校里也可以读书。曾国藩在一封家书中,谈到他的四弟拟入京读较好的学校时说:“苟能发奋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皆可读书。苟不能发奋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净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
有些人在要读书的时候,在书台前装腔作势,埋怨说他们读不下去,因为房间太冷,板凳太硬,或光线太强。也有些作家埋怨说他们写不出东西来,因为蚊子太多,稿纸发光,或马路上的声响太嘈杂。宋代大学者欧阳修说他的好文章都在“三上”得之,即枕上,马上,和厕上。有一个清代的著名学者顾千里据说在夏天有“裸体读经”的习惯。在另一方面,一个人不好读书,那么,一年四季都有不读书的正当理由:
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最好眠;
等到秋来冬又至,不如等待到来年。
那么,什么是读书的真艺术呢?简单的答案就是有那种心情的时候便拿起书来读。一个人读书必须出其自然,才能够彻底享受读书的乐趣。他可以拿一本《离骚》或奥玛开俨(OmarKhayyam,波斯诗人)的作品,牵着他的爱人的手到河边去读。如果天上有可爱的白云,那么,让他们读白云而忘掉书本吧,或同时读书本和白云吧。在休憩的时候,吸一筒烟或喝一杯好茶则更妙不过。或许在一个雪夜,坐在炉前,炉上的水壶铿铿作响,身边放一盒淡巴菰,一个人拿了十数本哲学,经济学,诗歌,传记的书,堆在长椅上,然后闲逸地拿起几本来翻一翻,找到一本爱读的书时,便轻轻点起烟来吸着。金圣叹认为雪夜闭户读禁书,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陈继儒(眉公)描写读书的情调,最为美妙:“古人称书画为丛笺软卷,故读书开卷以闲适为尚。”在这种心境中,一个人对什么东西都能够容忍了。此位作家又曰:“真学士不以鲁鱼亥豕为意,好旅客登山不以路恶难行为意,看雪景者不以桥不固为意,卜居乡间者不以俗人为意,爱看花者不以酒劣为意。”
关于读书的乐趣,我在中国最伟大的女诗人李清照(易安,1081—1141年)的自传里,找到一段最佳的描写。她的丈夫在太学作学生,每月领到生活费的时候,他们夫妻总立刻跑到相国寺去买碑文水果,回来夫妻相对展玩咀嚼,一面剥水果,一面赏碑帖,或者一面品佳茗,一面校勘各种不同的板本。他在《金石录后序》这篇自传小记里写道:
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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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痛
生命可以很脆弱,在无常的轨迹上,再尊贵、再邪恶的生命都是一样的。
可在爱的前题下,生命的平等性值得尊敬。
平等心让人变得谦虚、可敬。
恻忍之心让人散发慈悲,让人心发亮。
爱是人性最后的救赎。
更可敬的,是懂得对自己和近在身边的人慈悲,爱。
借别人的灾难,我们有幸感受同情共感,人性向善的激情体验。
自然无情。爱和结束是自然的轨迹,学习接受和达命,好好珍惜活着和共处的每刻,让生死定律变得尊贵。
自然生灭给我们的不是伤害,而是更坚强的力量。
别害怕,能活着已是爱。
创伤过后需要自疗。带着沉重的心外出,需要一棵树的拥抱。
单纯令生命无条件美丽,爱超越生死。
从来没有命定的不幸,只有死不放手的执著。
痛苦从来活在脑袋里。我们惯性张扬不幸,怕承认已有多幸福。
痛是好的,提醒自己距离爱和自由还有多远。
人的痛苦,大部分时间不是被新痛刺伤,而是翻阅旧记忆的惯性。
人最大的痛苦是放不下过去,不论是快乐或痛苦,爱或恨。
痛苦是真的,恐惧是真的,危机是真的,欲望是真的,无助是真的,不被理解是真的,他令你受苦是真的,你自作自受是真的……但这一切的理由却是假的。
受害者最大的伤口不是被伤害,而是不肯放下受害者角色,宁愿浸淫在痛苦和自怜的心理惰性中,被负面思想侵占理智和心胸。
人最大的心结,是只看到别人的错,认同自己是受害者,不幸的可怜人,却看不透,受害者往往是自害的,借别人的存在加害自己,胡思乱想,活坏关系,不知所谓。
面对感情错失的困局时,我们往往只把问题想到最差劲,令事情变得复杂,令自己变成最不幸的受害者,制造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人的现实,然后把怨恨归于对方,这是自怜的陷阱,却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迷恋过往的伤口是心瘾,也是惯性的病态,不要认同受伤的那个旧自己,你每天都应该更新心情、想法,让身心灵新陈代谢。
别借伤害自己的人事折磨自己,制造创伤记忆,认定自己是受命运诅咒的人,永远被遗弃,最后也遗弃自己,自我放弃。
处理负面记忆,不在忘记或抗拒,而在正面地接受。让它来去自由,不作干预,观照它,让它自动消失。
人为何特别喜欢伤口,老是执著旧伤痛呢?原来人都害怕孤独,经常希望证实自己的存在价值,吸引别人的关注,觉得平平淡淡地活着不算有生命意义,期望发生特别难忘的印记,让平凡的自己看来独特一点,添一点重量。
因为伤口有疤痕,能时刻让你看见,提醒你曾经沧海,饱历风霜,替人生刻上深度。于是,你舍不得治愈伤口。
没有天生苦命的桃花劫,性格决定命运倒是七分真,剩下三分留给执著。
一切痛苦都是自我中心、自我执著的结果。
所有的情缘都是赚回来的,即使是最创伤的经历,也有正面的讯息。
经历过伤痛,往往令人更懂得体会真爱的伟大,更懂得爱人爱己。
经历过不幸,更懂得珍惜幸福和爱;被伤害过后,才知温柔和慈悲的美丽。
人在经历极度沉痛的体验后,最可能走两条路:一是彻底的自我毁灭,二是立然见空,在极度的恨中瞥见爱。
当最痛的感觉也经历过了,蓦然发现,什么也不再需要害怕。
从失恋中成长,让人生变得更好,不然便是退步,浪费生命,在苦痛中迷失和沉沦。
透过相处我们知道痛苦,感受喜乐,看到执著,自我成长,明白人生,这时爱才真正出现。
能够为爱,为失去爱而难过伤心并不坏,甚至很幸福,因为曾经动过心。感动过,相爱过,已是人生成就。
为失恋难过是人之常情,没有否定的必要,甚至应该庆幸,表示你还是有情人,还可继续去爱,修炼自己。为失恋而痛苦是执著,表示你没有真正爱过,只有欲念,为得不到而受不了,自讨苦吃,难感受爱的神圣和正面能量。难过还是比痛苦好。
有些受过沉痛伤害的人,到头来反而更热爱生命,更懂得爱情,更积极热衷帮助同病的人。
人最惨不是贫穷或痛苦,而是绝望。
激烈的爱情关系不能长久,容易对自己和别人制造创伤。
死命执著两个人,最终苦了一个人。
不痛不快,原是你选择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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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女人都漂亮
一个男孩问他的妈妈:“ 你为什么要哭呢?”
妈妈说:“因为我是女人啊。”
男孩说:“我不懂。”
他妈妈抱起他说:“你永远不会懂的。”
后来小男孩就问他爸爸:“妈妈为什么毫无理由地哭呢?”
“所有女人都这样。”他爸爸回答。
小男孩长成了一个男人,他仍然好奇女人为什么哭泣。
最后,他打电话给上帝;当上帝拿起电话时,他问道:“上帝,女人为什么那么容易哭泣呢?”
上帝回答说:“当我创造女人时,让她很特别。我使她的肩膀能挑起整个世界的重担;并且,又柔情似水。”
“我让她的内心很坚强,能够承受分娩的痛苦和忍受自己孩子多次的拒绝。”
“我赋予她耐心使她在别人放弃的时候继续坚持,并且无怨无悔地照顾自己的家人渡过疾病和疲劳。”
“我赋予她在任何情况下都会爱孩子的感情,即使她的孩子伤害了她。”
“我赋予她包容她丈夫过错的坚强,并用他的勒骨塑成她来保护他的心。”
“我赋予她智慧让她知道一个好丈夫是绝不会伤害他的妻子的,但有时我也会考验她支持自己丈夫的决心和坚强。”
“最后,我让她可以流泪,只要她愿意。这是她所独有的。”
“你看,女人的漂亮不是因为她穿的衣服、她保持的体型或者她梳头的方式。”
“女人的漂亮必须从她的眼睛中去看,因为那是她心灵的窗户和爱居住的地方。”
“每一个女人都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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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人能坚持自己的原则
时间除了使人忘记爱情之外,还使人忘记梦想、原则和朋友。
一个事业成功、头脑精明的大商家大概忘记了他年少时候本来是梦想成为一位小提琴家的。他现在只会计算每天能赚多少钱。
一个每天营营役役的男人也许已经忘记了他曾经梦想成为一名长跑运动员。他现在连上楼梯都喘气,他每个星期的活动是看赛马。
一个两子之母年少时的梦想是成为舞蹈家,在谈恋爱和结婚之后,她就忘记了。生了孩子之后,她有更多藉口不跳舞。如今,她已经舞不起来。
时间也使人忘记原则。
他的原则本来是尽量说真话,时光流逝,为了生活,他现在的原则是不再说真话。
他的原则本来是不依靠别人,不依附权贵,日子久了,他发觉一个人挣扎很辛苦,依附一下权贵也没什么不好。
他的原则本来是绝不妥协,年纪大了,他的原则是尽量妥协。
时间也使人忘记朋友。
有些朋友,我们已经很久没联络了,我们曾经是很要好的。
时间使人忘记梦想、原则和朋友,偏偏有些事情我们又记得很清楚,我们记得自己曾经有梦想、有原则和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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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明天年轻
常常听到有人叹息着说:“我比昨天又衰老了一天。”我想,他为什么不说自己还比明天年轻了一天呢?
和许多人一样,小时候我一直想的是明天会比今天更接近长大,这多么好。现在我已经长大了,才知道长大并不仅仅是长大,同时也意味着衰老。然而知道了这个又有什么用呢?即使让我从小时候重新来过,我一样也得长大和衰老。但这一定就是一种无奈和不幸么?我想,今天在比昨天衰老的时候,难道不是也比明天年轻么?
今天,真的比明天年轻。
每当我做了一件糟糕的事情,我就对自己说:不要紧,吸取教训。如果明天遇到了相同的状况,你一定会做得好一些,因为,今天的你毕竟比明天年轻。每当我看到镜子里又憔悴了一分的容颜,我就对自己说:别失望,也别忧伤,用明天的镜子照一照,你就会知晓今天的美丽。因为,今天的你毕竟比明天年轻。每当我逼迫自己迅速去行使一个反复动摇的决心时,我就对自己说:去做吧,无须犹豫。因为,今天的你毕竟要比昨天年轻。
其实,有时候我也想悲哀。可是我不敢。我怕在这无用的悲哀里,明天便变成了今天,我又浪费了一天的年轻。也常常听人说“明天会更好。”而我只是觉得空洞和可笑。我想,只有今天才有所谓的好,会好,更好,甚至最好,明天的好只是一种虚幻的想象。因为今天的人,心,时间甚至空气都实实在在地比明天年轻,明天怎么能说一定就好呢?如果说好,那也得等到明天变成今天的时候再说吧。
我也清楚地知道,在自己之外,永远有比自己年轻的人潮在涌动。这不过是一种客观现象。我想。我并不觉得任何比我年龄小的人都是年轻的。——当然,我也不敢认为任何比我年龄大的人都比我衰老。有无数的人没有意味到自己的年轻,没有珍视自己的年轻,没有赋予年轻任何宝贵的意义。所以,我一向觉得年轻无须与身外之人相比。我要比的年轻,只是自己。 ——在每度过一天的时候,我的收获都应当比昨天成熟而不是衰老,而每迎接新的一天的时候,我的状态都要比明天年轻而不是幼稚。
今天的麦苗是鲜绿的,明天就会变成金黄。今天的麦穗是饱满的,明天就躺进了打麦场。今天的玫瑰是含苞的,明天就会娇艳绽放。今天的花蕊是芬芳的,明天就融进了泥土的温床。 生命存在在今天,每一个细节都有深情。而我只是希望,我在今天的每一丝微笑都比明天要灿烂,我的每一滴泪水都比明天要沉重,即使是我的痛楚,也比明天要尖锐和富于激情。
比明天年轻,让我从不有意让自己懈怠。比明天年轻,让我在满面皱纹时依然有葱茏的内心生机。比明天年轻,这是我继续努力的一个坚强理由。比明天年轻,这是我能够弹跳的一块醇厚基石。比明天年轻,让我由衷地热爱着头顶的每一颗星星。比明天年轻,让我认真地耕种着脚下的每一分土地。
我的今天,真的比明天年轻。这让我感觉幸福。
是的,我知道,在有一个今天里我会死,我的今天和明天将再也无从比较。那我同样感觉幸福。因为命运的休止符永远阻止了我明天的衰老,在那一个今天里,我抵达了最后的年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