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粉草 发表于 2011-10-31 21:48

小女孩当时一定很怕很怕……

再穷不能穷教育 发表于 2011-10-31 22:43

该杀杀杀!!!且还要将那法官抽出来审判,治其践踏法律,审判不公!

石头一号 发表于 2011-10-31 22:53

上诉吧!

花语 发表于 2011-10-31 23:43

人渣,该杀。留着浪费国家粮食。

花语 发表于 2011-10-31 23:44

人渣,该杀。留着浪费国家粮食。

南国之冬天 发表于 2011-10-31 23:53

顶起来

新创嘉男 发表于 2011-11-1 00:41

一直以为是外地的新闻,几天都没有看,原来是信宜的,唉。。。

窗雨 发表于 2011-11-1 00:41

居然有这等法官,以前太小看茂名了!原
还是罗书记天下!

活络油 发表于 2011-11-1 01:02

是真凶,杀-杀--杀一万次都不解恨。
                  
            小女孩走好、、、、、

向钱看 发表于 2011-11-1 11:32

立即枪决都不足已平民愤,应该杀一千次。然后鞭尸!把他的犯罪工具割下来,喂狗!!!死缓还是有机会放出来,TMMD。

818 发表于 2011-11-1 11:51

法院,拖一两年再判,吃完被告,吃原告。规则的啦。

会发梦的鱼 发表于 2011-11-1 15:54

判这案件的法官不是脑袋进水了,就是收了人渣的好处!

雨虹 发表于 2011-11-1 16:13

这个人渣,不杀不足平民愤!

浪淘沙 发表于 2011-11-1 16:47

拉出去阉了再砍。

玉都飞鹰 发表于 2011-11-1 18:03

人渣都矛杀,平不了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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