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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上午,茂名中院对这宗保险合同理赔案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信宜法院一审判决,判令华安保险公司向信宜市顺达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赔偿50万元。
2013年4月7日上午7时许,信宜顺达运输公司48岁司机冯忠骏,驾驶客车在信宜城区从事客运。当行至距离该市玉都广场站点还有约4米时,乘客发现客车突然被停在路边,冯忠骏一头栽在方向盘上,任凭怎么叫都没反应。当急救中心医生到达现场时,冯忠骏已无呼吸、心跳。经诊断,冯忠骏为心源性梗塞导致的猝死,该事故经信宜市交通局调解认定为工伤死亡。
冯忠骏忠于职守,临终前拼尽最后一点气力把车停稳,确保了全车乘客的安全。他的事迹经各级媒体广泛报道后,被誉为 “最美公交司机”。顺达运输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和冯忠骏家属协商,一次性向其支付了工亡赔偿金51万元。
早在2012年12月,顺达运输公司通过向华安保险公司为冯司机驾驶的客车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以及附加“司乘人员责任保险”等险种。该保险公司承保后,向顺达运输公司出具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单》和一份《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附加司乘人员责任保险条款》。其中载明:“本附加险在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附加司乘人员责任保险条款(简称‘主险’)的基础上附加。若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的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
双方同意,附加险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雇佣的驾驶人员或乘务人员在车上从事司乘工作时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主险条款及本附加条款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顺达公司随后多次要求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均遭到拒绝。
2014年10月,顺达运输公司起诉至信宜法院,请求判令其支付保险赔偿金50万。信宜法院于去年12月11日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顺达运输公司的代理人认为,双方签订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华安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则在庭上辩称,在《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第六条中约定,旅客因疾病(包括因乘坐客运车辆感染的传染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本案中,冯忠骏因突发疾病而死亡,而非遭受外因人身伤亡,明显属于保险合同双方约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依约定被告无需承担保险责任。
信宜法院认为原告为其客车,向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出具了保险单,证明该保险合同已成立并生效,双方均应严格依约履行。在保险期间,司机冯忠骏在驾驶客车途中猝死,属于附加司乘人员责任保险的赔偿,被告应按约定理赔。
由于双方签订的《道路 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的第六条关于疾病免责的条款,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对该条款已对原告尽到了明确的告知和说明义务,故该免责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该条款关于对“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管理的财产损失”不责任赔偿的规定与附加司乘人员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是自相矛盾的,因此,被告以《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的第六条主张冯忠骏因病亡故属于免责范围的抗辩理由,法院不予支持。信宜法院判决被告华安保险公司赔付原告顺达客运公司50万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华安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茂名中院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了原审法院上述判决。(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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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最美司机”冯忠骏事迹回顾:
4月7日,山城信宜传诵着一个感人的故事:公共汽车司机冯忠骏,行车途中突发急症,临终前用尽最后一口气拉起手刹,稳稳将车停住,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了人车安全,成为市民心中的“最美司机”。记者闻讯随即赶赴当地了解。
“他用最后一口气拉起手刹将车停住”
在信宜市顺达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办公室,该公司李经理沉重地对记者说,冯忠骏是公司招聘的司机,他的突然离世是一个不幸,而他临终前用最后一口气保护了其他人车的安全,却是一个壮举。
据李经理介绍,4月7日早上6时30分许,冯忠骏从该市城南一公交站处,驾驶一辆“粤X3695”的1路公共汽车出发往城北,约6时40分行至人民路玉都广场附近时,冯司机可能突感身体不适,但还是坚持将公共汽车靠边行至距公交候车亭4、5米处,“他用最后一口气拉起手刹将车停住,保护了其他人车的安全,自己却不幸倒在驾驶座上与世长辞了!”李经理哽咽着说。
据李经理事后了解,当时,公共汽车上还有3名乘客,其中一名乘客在车停后便下了车,另外一名乘客见车久未开动,即上前欲询问冯司机,却发现冯司机已不能动弹,于是急忙致电报警。
医生现场检查证实冯司机不治身亡
随后,记者前往事发时的人民路玉都广场路段察看。该路段人来车往非常繁忙,在一个公交车候车亭前,多名市民正围聚在一起议论叹息,话题就是关于冯司机驾车至此时突发急症身亡而乘客及车辆均无恙的经过。
据一名姓蔡的妇女称,当时,她刚好路过该处,见一辆1路公共汽车亮着边灯停靠在距公交候车亭约4、5米的路边,旁边则停靠着救护车及警车,有医生正在公共汽车上的过道处对一名男子进行检查、急救,不久即宣布该男子已死亡。她从围观者的口中得知,死亡的男子为该辆公共汽车上的司机,行车至此时突发急症,临终前坚持将车靠边停稳,避免了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危及其他人车安全,也保护了本车上乘客的生命安全。闻者无不动容。
“他是一位责任心极强的好司机”
顺达公共汽车公司车队刘队长告诉记者,冯忠骏为人不错,喜欢说话,忠于职守,“他是一位责任心极强的好司机!”
刘队长说,冯忠骏原籍信宜,现籍海南,年约47岁,有着20多年的驾龄,驾驶技术娴熟,经验丰富。2012年5月被信宜顺达公共汽车公司招聘为司机,负责驾驶公共汽车。平时,冯司机很喜欢说话,与别人相处得非常融洽,开起车来责任心很强,对待乘客也很热情。他身体稍稍偏瘦,但精神及体力都很好,事前看不出他身体有什么异常,也没听说他有什么较大的病症。这次突然身故,实在令人意外。
刘队长表示,无论如何,冯司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心里还是记挂着乘客及车辆的安全,还记挂着马路上其他人车的安全,从而以坚强的意志完成一系列安全防范步骤,减速、亮边灯、靠边行驶、刹车、打开车门······避免了可能发生更大的事故,不愧是信宜“最美司机”!(广东茂名网讯 )
事发现场
事发时的情形
冯忠骏遗像
冯忠骏证件
冯忠骏生前驾驶的公共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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