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玉都风情网欢迎您的到来,注册后,您将能玩到更多好玩的功能!信宜人的网上家园,网聚信宜人的力量。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x
本帖最后由 白鸡岭 于 2013-7-16 15:55 编辑
茂名新闻网讯 信宜人陈某雄等4人,为发财不惜铤而走险,合伙开设赌场牟利。然而,法律是无情的,最近,陈某雄等4人分别被信宜法院依法判处1年至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情回放
陈某雄、陈某桂、梁某荣和刘某强均系信宜市某镇村民。去年11月,4人为牟取非法利益,经商议后决定:合股在其所在镇某小学附近,由刘某强提供的一间铁棚屋设作赌场。后四人以赌客在场内赌到当晚散场,便可参与当晚水钱(赢利)分红的方式,吸引了众多赌徒到该处赌博。4人分工明确:陈某雄在赌场内负责发牌和抽水(抽头渔利)、分红,梁某荣和陈某桂则负责在赌场放贷、记数及安排人员望风。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去年12月,信宜市公安局巡警大队通过群众举报,在赌场现场抓获了陈某雄等4人及赌徒合计共20多人,并扣押了被告人的赌具、账薄、赌资等。今年6月,检察机关以4人犯开设赌场罪,向信宜法院提起公诉。
信宜法院对案件经审理后,认为:陈某雄等4人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进行赌博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但鉴于4人归案后,能当庭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判处陈某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陈某桂、梁某荣有期徒刑9个月,并均处罚金3000元;判处刘某强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各被告人犯罪所得赃款均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茂名晚报记者 成城 通讯员 杨洪波 陈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