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籍高考状元高海生誉满南粤
2010-3-3 9:37:03 来源:本站 评论(1) 我要评论 字号:T / T
作为全省高考状元,他创造的高考奇迹给信宜人看到了山区教育事业希望的曙光。曾经让信宜人感受到风风光光、扬眉吐气,也曾为多少信宜莘莘学子感到自豪,为之振奋。
作为高级律师,他以法律的名义为准则,用娴熟的法律知识维护法律的公正与正义,为委托单位或个人维护合法权益,敢于与国际奸商斗智斗勇,演绎出广东乃至全国律师界有影响的案例。他创造的律师业迹也是那样的顶呱呱。
作为省政协委员,他积极参政议政,为老百姓代言,为民请命,四年提案20件,件件关系民生民情,深受普通百姓的喜爱和赞赏。
他就是高海生。这位从云开大山走出来的信宜骄子——29年前的全省文科状元,如今的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省政协委员,以他的勤奋和执着,以他的开拓进取和顽强拼搏,创造了闪烁耀人的历史篇章,为信宜的万千学子做出了榜样,为故乡增添了光彩。
高考状元誉满南粤
这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盛夏的一个星期天,烈日烤灸着信宜大地。在怀乡至信宜县城的公路上,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伙子头戴斗笠,挑着沉重的一担松扫帚,汗流浃背地匆匆赶路,他要靠卖掉这担扫帚筹集新学期的学杂费。本来,他可以将扫帚挑到就近的怀乡墟出售,但为了让每把扫帚能多卖5分钱,他舍近求远,多走20公里路到县城赶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认为,为了卖个好价钱,多走几十里也是值得的。
这个小伙子叫高海生,信宜怀乡中堂村人士。他就是这样坚持用寒暑假和部分周日时间上山采集松扫杆,捆扎成扫帚出卖的方式,解决了大部分学习费用。1978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信宜中学就读高中,当时他在学校里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特别是他的数学、历史、地理的学习成绩,在全校是响当当的。1980年,他高中毕业,参加第一次高考,但成绩不理想,只考上省内的一间普通大学。他认为自己的期望值未达到,于是,他果断地作出决定:复读一年,明年再见分晓。
当时,信宜的高考成绩已连续两年处于低潮状态,以至于引起信宜县委的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加强信宜中学的领导力量,派出时任县委常委黄福春兼任信宜中学校长,要求他迅速改变高考的落后局面,扭转乾坤。
黄福春临危受命,挑起了信宜中学改革创新的重担。他首先对信宜中学的教学体制和教学方法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一方面组织教师走出去,到广州、珠三角等比较发达地区参观学习。另一方面在校内设立重点班,分文、理科,对重点学生进行分类,因人施教。高海生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分配在重点班就读。他说,在他成长的道路上遇到的第一个恩师就是黄福春校长。的确如此,黄福春校长把全部心血放在提高教育质量上,他亲自找学生谈心,高海生本来是学理科的,但黄福春经过调研后,觉得高海生理科基础已相当好,如果改为报考文科,一定会有很大优势。他分析,改革开放后,文科将大有前途,也必将越来越受到重视,于是高海生听从黄福春的建议,由理科改为文科,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紧张的学习中去。当时学习很艰苦,但高海生的心态好,通过各种方法来增强记忆力,将各种摸拟试题练习得滚瓜烂熟。功夫不负有心人,1981年高考,高海生有备而来,最后以五科总分464分的最高分一举夺得全省文科状元的桂冠。这是新中国成立至今的60年中,信宜诞生的唯一一位全省高考状元。
很快,高海生被我国的最高学府北京大学录取。
当时的《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纷纷以《山区飞出金凤凰》为题,对高海生做了大量的跟踪报道。这一篇篇报道就像一封封宣言书,宣告着信宜山区是人才辈出,藏龙卧虎之地。也让全省人民对信宜这个偏僻的山区县刮目相看。
一时间,在信宜城乡,《南方日报》、《羊城晚报》“洛阳纸贵”,人们争相阅读介绍高海生刻苦学习、勇攀高峰先进事迹的文章。
1981年秋天,高海生的父母变卖家里值钱的东西,勉强凑够路费让他赴京求学。新的目标选定了,新的人生开始了。
在北京大学就读的四年,他学的是法律专业,这是高海生人生历程中的一个重要时期。作为共和国的最高学府,北京大学汇聚着全国各地的精英学子。也巧,高考中以四分之差位居榜眼的广东中山学子岑浩辉也被北京大学录取,成为高海生的同班同学。在校四年,高海生有幸成为我国著名法学家罗豪才教授(后任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弟子,他如饥似渴地、系统地学习国际法、经济法等法律专业知识。感情的浇灌,知识的积累,文字的锤打,法理的升华,正与邪的搏击,这一切都在他的胸中、他的脑海里翻腾、激荡,它们交织在一起,如地壳内岩浆的滚动鼓胀,冲击积聚。
他是农家的儿子,由于家里穷,他只好节衣缩食,仅靠当时每月22元的助学金维持生活,穿的能保暖就行,吃的是饭堂里最廉价的饭菜。节假日里,别的同学不时相邀上酒店聚会,他就借故有事悄悄地泡进图书馆里博览群书。因而大学的四年,他几乎不用家里寄钱。四年的大学寒窗让高海生储蓄了丰富的知识和才智,为他日后走向社会,施展才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高级律师维护正义
1985年,高海生大学毕业。当时正值我国的改革开放初期,全国各地,特别是政法系统大量急需人才。原本他具备留在北京工作的机遇,但此时广东省司法厅组织一个招干小组赴北京挑选人才,工作组的同志热情劝说高海生回广东省司法厅工作,并为他开出了很多优惠条件。
高海生被司法厅求才若渴的举动打动了,盛情难却,他答应了回家乡广东工作。但他是一个喜欢钻研业务而不愿意做机关行政事务的人。他提出不进机关,想当律师的愿望。广东司法厅领导满足了他的要求,安排他到司法厅直属的广东律师事务所工作,投身律师事业。
参加工作后,高海生给自己定下了严格的要求:以法律的名义为准则,维护法律的正义和公正。任何时候都不能让法律的天平倾斜,他主张中庸、包容、和谐的信念,行中庸之道,怀包容之心,致力于创建和谐团队和律师事务所。
当时,我国的律师事业正在逐步恢复完善之中,工作量之大,任务之繁重是可想而知的。高海生和他的同事们一头扎进案件的受理中去,为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法律支持。
当律师既要掌握渊博的法律知识,又要有能说善辩的口才,更要有出于公心,维护法律尊严和正义的人格魅力。这些在高海生身上都具备了。因而他每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打官司,总算做到尽职尽责,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为委托人提供周到、全面的法律支持。在法庭上,不论是唇枪舌剑的辩论,还是为民伸张正义,他总觉得游刃有余。一次,高海生为一当事人打官司,与对方的律师进行激烈的辩论,对方的律师想混淆概念,避实就虚,为其当事人谋取不当权益,被精明的高海生律师辩驳得理屈词穷,最终对方律师当场心脏病发作,这件事已成为法律界的一段传奇故事。
在高海生的律师生涯上,最难忘的一场官司莫过于1988年至1989年与美国一家公司斗智斗勇,为20多名遇难中国船员家属争取到200多万美元的高额赔偿一案。那是1988年在美国“瓜硅海”号钻井船工作的20多名中国船员不幸遇难,高海生受遇难船员家属的委托向美方公司提出索赔。开始美国公司只想简单地给一定的补偿了事,没想到他遇到了一位不好对付的中国律师。高海生及其团队搜集足够的证据,充分利用国际法和经济法条款与美国公司及其聘请的律师斗智斗勇,经过一年多的艰苦谈判,最终迫使美方乖乖地认可中方律师提出的赔偿要求,成功地为遇难船员家属争取到200万美元的高额赔偿。该案的成功索赔在中国航运界和法律界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在广东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高海生曾被省司法厅选派参加省扶贫工作组,到贫困山区和平县工作。为改变山区落后面貌,发展当地经济作出过积极贡献,被司法厅评为先进工作者。
1993年,高海生被公派到香港律师事务所工作,全面地学习香港法律,熟悉香港律师事务所的营运管理及香港律师的工作模式。期间与香港法律界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这些经历让他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为他开拓律师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1994年,国家对律师事务所体制进行改革,高海生紧跟改革大潮,他在原广东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亲手创办了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格林者,立法库也。
他的创办理念是:通过法律,维护正义,促进和平。忠实于法律,忠诚于客户。他运用自己独有的影响力领导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不断发展壮大。至今,全所从业人员达160多人,其中律师团队达109人,每年受理的案件数以千计,作为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和合伙人,他在内部管理上实行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制订全面的规章制度。灵活的机制促使该所的业务发展一年跃上一个新台阶。让高海生和他的同事感到骄傲的是,1998年,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以全国第六,广东第一的好成绩荣获国家司法部首批“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2005年,再次荣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殊荣。
25年的律师生涯,高海生已是律师业务上久经沙场的老将。经过锤炼打拼,充分发挥了其领导律师团队,开创事业的领导艺术和独特的人格魅力。长期以来,他擅长金融、房地产、企业并购、知识产权等法律业务。服务于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广州市商业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先后为青岛东方、广东福地A股上市和香港新世界等企业的大型房地产项目开发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还担任广东电视台、广州金鹏集团(新世界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参与其投资决策,为其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良好的法律支持。前段时间,著名的茅台酒厂与贵州醇酒厂这两家同为贵州的兄弟厂家因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告上法庭,箭在弦上,如果搞得不好,会导致两败俱伤的局面,当地政府对两家厂都是十分重视的。一家是国酒名厂,一家则对促进当地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两家厂都是需要重点保护的。高海生接受委托代理此案后,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而是站在历史和当地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分析问题,权限得失,最后他建议采取内部协商调解的办法,最终调解成功,双方皆大欢喜,当地政府也深感满意。
高海生认为,律师职业是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重大,也无尚光荣。当律师站在庄严的法庭上,就要为履行法律的公正性和正义性。*本本田株式会社与中国威凌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爱多电器股权纠纷案等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广东福地收购PT红光、易网通收购广之旅及海外上市等重大并购重组项目,高海生均亲率其精干的律师团队提供优良的法律支持并大获全胜。此外,他还成功策划并组织实施了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等知名影视企业在中国的大型维权行动。在运用法律手段为委托方维护合法权益上捷报频传。
高海生在律师业务中表现出的认真、细致、深入、负责作风和从容、大度的风采,在广东乃至全国律师界都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因而他先后担任广东省、广州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并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和财务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财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为广东省和广州市律师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参政议政为民代言
高海生先生是无党派人士,更是广东律师界的突出代表。2006年1月,他以其在律师事业上所作出的突出贡献和影响力,被增补为第九届广东省政协委员,2008年1月换届,高海生又连任第十届广东省政协委员。他担任省政协委员以来,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为民代言,先后向大会提交提案20份,这些提案反映的大多是与广大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如反映地铁票价过高,呼吁降低地铁票价;反映有线电视收费偏高,要求物价局调低收费标准;建议监管夜间施工,真正把安静的夜晚还给市民等等。这些提案反映了他为民代言的处事风格和强烈的责任感。
高海生不仅在律师业务和政协委员上干得响当当,他还是一个深深地眷恋着故乡的赤子。他由一名农家子弟成长为高级律师、省政协委员,地位变了,身份变了,但他对故乡的爱、对故乡的情没有变。他时刻关心着家乡的建设和发展。近年来,他捐款近10万元,支持家乡办学、修路、建桥,以及参与慈善活动,资助贫困的农村家庭及学生。他的母校信宜中学成立90周年之际,他又慷慨捐款1万元为学校搞基础设施建设。
2008年5月,高海生作为广州市新的社会阶层杰出代表,发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优秀建设者精神,成绩突出,经中共广州市委批准,被授予“广州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光荣称号。
昔日高考状元,今日高级律师、省政协委员。高海生,正行走在21世纪的早晨——前面朝霞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