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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月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切实增强了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本次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乘人员
进行再曝光
希望广大驾乘人员引以为戒
自觉佩戴好头盔
安全出行
6月13日早上8:00,正是送孩子上学的高峰期,教育城大道与育才路路口的车流量大, 汽车中间夹杂着电动车和摩托车,在暂时停滞的车流中, 其中一位驾驶人员虽然佩戴了头盔,却未系好头盔扣带。
对于驾乘人员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部分受访市民表示,经常在道路上看到有人不戴头盔穿行, 有的驾驶人员甚至在不戴头盔的情况下闯红灯、下道逆行、乱穿乱行,令人心惊胆颤。
根据市公安交警部门处理过的交通事故统计,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中,驾驶人或乘客不佩带安全头盔的,非常容易造成受伤和死亡。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作为骑行者的最后一道防线,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大幅降低。 那么,如果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头盔将会受到什么样的行政处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如果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头盔不但驾乘人员安全得不到保障而且还会受到处罚。 驾驶人违反此规定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并记1分的处罚;乘车人违反此规定的,也将处以10元的罚款。
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
驾驶和乘坐摩托车
一定要做到守法规、人有证、车有牌、
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道路千万条,安全出行第一条!
来源:信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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