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玉都风情网欢迎您的到来,注册后,您将能玩到更多好玩的功能!信宜人的网上家园,网聚信宜人的力量。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x

又到“金九银十”,各类楼盘促销优惠越来越诱人。何建文摄
“签约送19万装修”、“预付5万抵15万”……“金九银十”又到,各类楼盘优惠促销策略越来越诱人。受巨大的让利诱惑,消费者很容易被迷惑,轻易下定金,而到了想退出之时后悔已晚。
近日,市消委会发出提醒称,开发商背后往往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在消费者下定前签订的种种宣传和协议都已下足工夫,消费者要退定很难找到充足理由。因此,消费者下定前,就要货比三家,冷静思考。
匆忙下定后悔已晚
近日,消费者陈小姐向市消委会投诉称,某楼盘推出“5万抵15万”的促销优惠,按《诚意客户登记协议》约定,客户在指定银行有5万元存款,即可成为诚意客户,而且必须在楼盘公开发售当日选房认购,否则优惠取消。
在这一优惠面前,陈小姐不假思索,匆忙下了3.5万元定金。事后,陈小姐觉得自己太草率,认为开发商以诚意客户登记的名义,诱骗自己下3.5万元定金,因而反悔要求退定。
“有设定金圈套的嫌疑”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礼广指出,定金交易要符合几个条件。一是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二是主合同必须有效;三是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四是按《担保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
从陈小姐的情况看来,与开发商签订的《诚意客户登记协议》确实有“陈小姐要在开发商指定银行有5万元人民币存款,进行诚意客户登记,享受相应购房优惠”的约定。但协议并未明确约定定金问题,而陈小姐的收款收据上明示有“此定金在签订认购书后自动转为首付款”的约定,可以认定此收据为购房定金协议。开发商不在诚意协议中约定定金,而在协议之外收取定金并进行单定金约定,有设定金圈套的嫌疑。
优惠背后或藏陷阱
近年来,定金纠纷,在房地产交易领域的发生率相对较高。尤其是楼市火爆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后,在开发商的促销诱惑下,消费者草率地交付定金。但头脑冷静下来后又想退定。
对此,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称,定金是把双刃剑,不管是对开发商还是购房者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开发商背后往往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在消费者下定前签订的种种宣传和协议都已下足工夫,有意识地把限制性和违约条款写得清清楚楚。这一点,却往往是消费者忽视的。况且,目前房地产开发的市场日趋成熟,没有预售资格售楼等足以让开发商退定的违法违规售楼行为已经相对较少了。因此,最终,消费者要退定,是很难找到充足理由的。
因此,他提醒消费者,下定前,就要货比三家,冷静思考,预计自己的履约能力和需要,看清下定前签订各种协议的限制性和违约条款,不要存在事后可随便找理由就能退定的侥幸心理。退定,就意味着违约责任,不要轻易下定。(记者/刘慕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