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场所多处烟感报警器防尘罩未取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未按要求安装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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