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 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工作已经开始啦!对资助政策你了解多少?小编带你一起去了解资助政策详情啦! 哪些人可以申请资助?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的资助对象为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幼儿班就读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广东省 3-6 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有多少人可以申请资助? 资助人数按不低于在园儿童人数的10%确定。根据省下达的资助人数,我市2017 年学前教育资助人数分配详见下表。 [attach]715795[/attach] 资助标准是多少? 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由原每人每学年300元调整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如何申请办理资助? 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由各幼儿园按恘年组织申请与认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1. 幼儿园应建立以园长为组长,相关老师为组员的资助工作小组,并在每年秋季学期将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以及相关申请流程提前告知家长,做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 符合学前教育资助条件的儿童,由家长(监护人)在秋季学期开学后15日内,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如实填写《广东省学前教育儿童资助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递交的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受助人、监护人和户主页)、困难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还需提供有效的低保证、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有关材料,残疾儿童还需提供残疾证等证明材料。 3. 幼儿园收到申请后,按照市、县(市、区)制定的资助办法,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评审。幼儿园受理儿童申请并组织初审;再提交幼儿园资助工作小组审批,园长亲笔签名后,将享受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的儿童名单在校园门口位置进行不少于7 个工作日的公示,并要拍照存档。 4. 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将经过园长亲笔签名并公示的拟享受资助的儿童公示名单以及幼儿园正式学籍在校校生人数统计表汇总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县(市、区)教育部门对幼儿园上报材料审核后,将确认的资助名单通知幼儿园,由幼儿园通知家长(监护人)。 5. 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确认的资助名单将资助资金拨付各幼儿园,由幼儿园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给受助儿童家长(监护人),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幼儿园或代发的上级部门开户行等情况)指定家长(监护人)银行账户的开户行。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必须全部发放给儿童家长(监护人),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或减扣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受助资金发放后,签领表原件财务存档,复印件幼儿园和县(市、区)教育局存档。 来源:茂名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