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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上传了两张“信宜县自行车”的年审标志,那时的自行车年审就如现在的摩托一样。
在八九十年代的信宜,当时还没有摩托车,自行车的数量也较少。据说当时要卖一头猪才能买到一辆自行车,所以当时查得很严,每年都要去年审,这是八九十年代自行车年审标志的。那时的自行车,享受的可是如今机动车的管理待遇。
除了上面的年审标识外,还有《自行车证》,《自行车证》只有巴掌大,薄薄几页纸,但车主信息、车辆厂牌、尺寸、式样、颜色、行车规定等一应俱全。“自行车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更换把手、改变车身颜色需到“公安局自行车管理所”办理手续。同时还有“自行车行车须知”里一些规定,如今读来令人莞尔。如“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回首瞭望,并须伸手示意”;“在市镇内不准违章搭人,不准撑伞,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不准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如此具有年代感的“自行车管理规定”,仿佛让人眼前浮现了上世纪80年代年轻人的意气风发——骑着自行车,双手离把,吹着口哨,或故意曲折骑行,或三两搭肩谈笑骑行。
编后语:如今的社会进步,摩托车已经变得很普遍,而八九十年代曾经流量的自行车反而越来越少,收藏的是物品,珍藏的回忆,细细品味,思苦忆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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