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4937518 发表于 2015-3-20 10: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残疾并不是轻判的是由,现在缓刑,相当于没有受到惩罚。
人家疼死女儿已经够惨的了,已经是最大的惩罚了,
{:soso_e131:}不是亲生的?贡残忍?
做错能改就是好孩子,从小我就知道这个道理。身为母亲的她打了女孩不算是出气,还要长时间绑住树上,女孩的家人也在现场,怎么就出来讲句公道话。母亲做错了,其它人在傍边就没有做对了吗?不知道见死不救吗?人命关天。
604937518 发表于 2015-3-20 10:58
不像有精神病,法院没说她有精神病呢。。。。为何判决就是如此轻???难道就是因为死的是自己的孩子?? ...
不是有精神病患者,听说她还一个更小的男孩要照顾,判了型就没有人照顾那小孩子了,这就是她最好的借口。可能是法官就判缓刑。
周家老玩童 发表于 2015-3-21 08:56
不是有精神病患者,听说她还一个更小的男孩要照顾,判了型就没有人照顾那小孩子了,这就是她最好的借口。 ...
她有老公、孩子的爷爷也在,怎么可能没人照顾??而且就算没有这些人,孩子已经过了哺乳期,就不能作为轻判的是由了。。。。其实,我也觉得信宜法院判决太轻,没有按照法律精神去判决。
梁司令 发表于 2015-3-20 16:38
人家疼死女儿已经够惨的了,已经是最大的惩罚了,
那是她自己害死自己的孩子,就是自己良心发现,也是道德上的事情。但是,致人死亡了,就是需要受法律的制裁,不然还要法律做什么??我觉得法院判决不当。
教育方式严重失当……
利刀一把 发表于 2015-3-21 10:22
教育方式严重失当……
养不教,父之过,但是此事件中,父亲不但不教,连救都没救。
法院的疯了,至少要判几年啦
604937518 发表于 2015-3-21 10:24
养不教,父之过,但是此事件中,父亲不但不教,连救都没救。
你说子不教,父之过。可他身为父亲做为旁观者,证明是个老婆龟,胆小如鼠,所有一切都听从老婆的,如果他肯出手与出嘴的话,就不会发生家庭悲惨,他根本就不配当老窦,可能他的重男轻女思想严重,换了个仔这样他就会出手了。结局就大不同了。
翩翩起舞 发表于 2015-3-21 13:05
法院的疯了,至少要判几年啦
打死人,却没有收到实质的惩罚。对于坏人,是不是可以以"管教"为名将他们打死呢?
周家老玩童 发表于 2015-3-21 13:56
你说子不教,父之过。可他身为父亲做为旁观者,证明是个老婆龟,胆小如鼠,所有一切都听从老婆的,如果他 ...
肯定是!
荒唐之极!!!
危险人物 发表于 2015-3-22 01:21
法律不外乎人情…人家的女儿都死了,难道你还想拉这个妈妈去枪毙再死一个,再给这个家庭雪上加霜吗??? ...
女儿是她自己打死的,如果不受到惩罚,又怎能起到惩戒作用???甚至她们全村的人都会认为,“管教”孩子即使打死也无所谓。。。。那未成年人的权益怎样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