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一下,是为了预防其他老师跟风,以免校讯通商业化
个人认为你要公布是你的自由,但你要确定是老师发给你的而不是校讯通管理员发的。另外我觉得的那个老师可能想帮下开店的朋友,TA本人没有什么不当得利。只是方法错误,做事也不能做得太绝吧
本帖最后由 宜963852741 于 2012-6-14 10:44 编辑
大海水 发表于 2012-6-14 08:12 http://www.06681.com/discus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公布一下,是为了预防其他老师跟风,以免校讯通商业化
你说得没错。
我想补充一些你没讲到的:
偶素蚊子也应向广大教师道歉一下,因为他(她)中伤过全体教师,道歉一下可预防以后再有人无意或有意攻击、中伤、误伤老师的现象,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网上出言不逊地攻击、中伤老师,此风也不可长。 并且要用实名道歉,因为你公布了别人的实名,人家作为公民有权调查你的实名,再说,在网上不是用实名来公布他人的实名也是无效的。
这个蚊子很烦人
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烦............................
现在夏天,最讨厌蚊子!!!!!!!!!!!!!!!!!!
大海水 发表于 2012-6-14 08: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公布一下,是为了预防其他老师跟风,以免校讯通商业化
"你说得没错。
我想补充一些你没讲到的:
偶素蚊子也应向广大教师道歉一下,因为他(她)中伤过全体教师,道歉一下可预防以后再有人无意或有意攻击、中伤、误伤老师的现象,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网上出言不逊地攻击、中伤老师,此风也不可长。 并且要用实名道歉,因为你公布了别人的实名,人家作为公民有权调查你的实名,再说,在网上不是用实名来公布他人的实名也是无效的。"6 i) M$ p# D4 w1 u/ @: C( K% P4 s
冰冻3尺 发表于 2012-6-14 10: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得没错。
我想补充一些你没讲到的:
偶素蚊子也应向广大教师道歉一下,因为他(她)中伤过全体教师, ...
我笑,叫楼主道歉,为什么啊??我怎么不见那个所谓的老师出来道歉??假如那个所谓的老师,不说什么报警立案,谁会那么气愤啊。这个事情搞成这个样子,全部是所谓的老师搞出来的。
其实楼主你不需要过多征求别人的意见…你可以私下解决就私下解决…你再发帖来口水战不也是惹得那小号跟你扯么?尽快解决问题才是你的当务之急!解决了你再发个贴大家讨论对与错还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