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化佬 发表于 2011-9-22 13:48

学校附全责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那间学校根本就没有什么学生饭堂!那个小学生是跟着老师搭食的!当然学校也可以不要他搭食!但可能是那个小学校长的人性化吧!让他搭食了!以至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事情肯定不能说,你家长要多少就陪多少的!肯定要走法律途径,再分责任的!虽然我也很讨厌贪官!但这事跟你回复我的,贪官没有什么联系吧?

阿化佬 发表于 2011-9-22 13:53

“晕了,这学生是在校时间,不是放学时间出事的,中午这学生属于内宿生。” 严重鄙视你!你知道这间学校的情况吗?那有什么内宿生阿?全校才100多个学生!只是极个别的,校长好心让他搭食而已!

阿化佬 发表于 2011-9-22 13:53

“晕了,这学生是在校时间,不是放学时间出事的,中午这学生属于内宿生。” 严重鄙视你!你知道这间学校的情况吗?那有什么内宿生阿?全校才100多个学生!只是极个别的,校长好心让他搭食而已!

六少 发表于 2011-9-22 16:17

阿化佬 发表于 2011-9-22 13: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晕了,这学生是在校时间,不是放学时间出事的,中午这学生属于内宿生。” 严重鄙视你!你知道这间学校的情 ...

呵呵,你不懂教育法。学生无论什么原因都好,他中午是在学校吃饭不回家,作为校方是有义务责任监管他的。而校长让他搭食,不管学生给不给伙食费,都已经形成一种监护关系了。

阿化佬 发表于 2011-9-22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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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学校让他搭食,所以学校脱离不了干系!”但学校负的不应是全责!只能同情那家长,同情那学校!!!其实和解不了,走法律途径是最快的!因为教育界是弱势群体,惹不起官司,判决下来了,一般都会执行!不同其他的强势单位!

六少 发表于 2011-9-22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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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教育界相对其他单位是弱势群体,但对普通百姓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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