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少 发表于 2011-9-17 09:17

关于茶山镇渤中小学学生淹死之我的见解

本帖最后由 六少 于 2011-9-17 09:56 编辑

在一些山卡拉的面上小学,有的学生到学校走路要一小时甚至更长时间,所以他们中午是在学校开饭或自己做饭吃的。也就是说这些学生中午是在学校过的,学校有监管他们的责任,学校应该也有值日老师,负责查班、清点在校人数之类的工作,尤其那些低年级、刚入校的学生更应该照顾好。我也曾经在一间山卡拉的小学任教,也有学生中午是在学校过的,我们是要负责他们的安全的,所以我认为茶山镇渤中小学学生淹死,学校要负全责!


主题
http://www.06681.com/discuss/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茶山镇 发表于 2011-9-17 00: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今天茶山镇渤中小学有个学生刚刚开始读学前班,在学校开午饭的,这是早去晚回?不知道为什么会走到外面一条河淹死了,家长和校长说怎样解决,那个校长就说赔偿3000元给家长就算了。3000元就想私下解决。大家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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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06681.com/discuss/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茶山镇 发表于 2011-9-17 01:52 |只看该作者



一直在学校开饭是早去晚回,在昨天中午十点半左右在学校开饭,饭后就12点50分左右老师发现不见学生,老师在十一点时间左右至近一点左右时间为什么不查看?既然学生在学校开饭老师应该有责任查看学生有没有在教室里面没有,尤其是学前班学生不懂事学生责任还大老师一定查看在不在学校,既然有些学生在学校开饭了,身为老师应该看管???



曼联潇洒哥 发表于 2011-9-17 09:20

假设你是那个学校的校长,估计你会说赔2000。

六少 发表于 2011-9-17 09:21

曼联潇洒哥 发表于 2011-9-17 09: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假设你是那个学校的校长,估计你会说赔2000。

我虽然穷,但我还是有良心的,是我的责任我会承担!

无聊神 发表于 2011-9-17 09:22

本帖最后由 无聊神 于 2011-9-17 09:26 编辑

按照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是学校以及家长各占50%的责任。(是按照N年前的法规,现在的这个情况可以按照学校的明文执行的话,甚至一毛钱也可以不用赔偿)
出于社会的言论来说就要学校负全责,因为是在放学期间出事了。大家都会认为是学校的责任。
论坛里的某个律师出来说说吧,别让大家在里说胡乱猜想了,你是律师你懂得比我多很多。。。。

曼联潇洒哥 发表于 2011-9-17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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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要经过大脑,你说你是老师,就得拿出为人师表那个熊样。
法律你都不懂,偏激的个人主观能说明你很正义很有良心?你错了。

六少 发表于 2011-9-17 09:27

无聊神 发表于 2011-9-17 09: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照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是学校以及家长各占50%的责任。
出于社会的言论来说就要学校负全责,因为是在放学 ...

晕了,这学生是在校时间,不是放学时间出事的,中午这学生属于内宿生。

嚣尘 发表于 2011-9-17 09:27

无聊神 发表于 2011-9-17 09: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照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是学校以及家长各占50%的责任。(是按照N年前的法规,现在的这个情况可以按照学校的明 ...

所以为了推卸责任,教育城连初中的学生放学都要家长接了,以后可能普及到研究生

六少 发表于 2011-9-17 09:32

曼联潇洒哥 发表于 2011-9-17 09: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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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要经过大脑,你说你是老师,就得拿出为人师表那个熊样。


请问我那句话说错?我又那句话不经大脑了?法律我不可能全懂,你全懂了?我就我知道的情况分析罢了,我认为“假设你是那个学校的校长,估计你会说赔2000。”这句话在侮辱我的人格

无聊神 发表于 2011-9-17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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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看的贴好像是说在放学期间。
假如是在学校内发生的事情,不管是不是放学时间,不管是不是寄宿学生,学校都要负全责。学校就跟古装片里的少林寺一样的,只是要学校里的人就要保全,负责全归于学校的责任。假如是寄宿学生,在学校外发生情况,这个跟学校一点责任都没有。现在主要的是看学生是否在校内死亡的。

无聊神 发表于 2011-9-17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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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差不多了。。。大学城内不就出了好多单了吗?不在自己学院内发生的情况,学校一概不负责。

无聊神 发表于 2011-9-1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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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联潇洒哥说你是有点说对的,可他说的赔2000真的又有点太那个了。

出了任何事情都不能一下子全往自己身上拉,要走正规的途径,否则伤的最深的还是自己。

曼联潇洒哥 发表于 2011-9-17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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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我不是很懂,真相我不清楚,所以我不会拿这些事来说个人观点。
应该怎么做人家会走法律程序,怎么样也轮不到你在这里唧唧歪歪。
是不是学校现在不作为?政府不作为?家长有苦无处诉?
你说我侮辱你人格,我没这个意思,不过我一看这些偏激的观点我也会很偏激。

六少 发表于 2011-9-17 09:39

无聊神 发表于 2011-9-17 09: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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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看的贴好像是说在放学期间。


之前那帖子说的不太明白,应该是楼主的写作能力有限吧,但有说了中午是在学校开饭的,中午这些在学校开饭的学生都属于内宿生,学校是要负责他们的安全的。

天若依晴 发表于 2011-9-17 09:43

有什么好吵的?如果出事的是你们自家的。。。:shutup:估计你们都不会那样说话了

无聊神 发表于 2011-9-17 09:43

http://www.06681.com/discuss/thread-136323-1-1.html
大家看清楚一下原帖,苦主已经是说在学校外了,校长赔你3000就是人情,不赔你就是法律。
告学校是告不出什么结果来的,除非人为因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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