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水 发表于 2011-3-4 2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用的,中院已经终审了。要推翻中院的终审,才有可能改变信宜法院的执行。唯一的办法是向中院或省高院提出 ...
执行,我没意思,但是要执行的合理。他这样执行跟强抢有什么分别呢?要是你只有这个出口。其它任何地方没有任何出口我没意见,但这不是唯一的出口。其它地方也可以开设门口,有人这样强制执行,这不叫执行。这应该叫强抢吧!!
再顶顶!!
xkqy 发表于 2011-3-2 19: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睇下,法院已经承认人家屋后面有一米多的地方还没有使用。但又要在那一米多的地方上给背景哥做路,但又 ...
再到茂名中级人民法院去上诉
我的地盘他做主,罪过
中山宜人 发表于 2011-3-15 21: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的地盘他做主,罪过
@titter
如果包青天系道就好了
。。。。。。。。。
我爸爸是李刚....!我帮你..........................................................................................................................................
真的这么黑#av%0004
路过及及..闪人
楼主,事情发展到乜地步?
无言感激 发表于 2011-3-20 23: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的这么黑
黑到甘系正常噶!!有更黑的你地都未知道。关系到三百几人噶
[曝光台] 信宜民生大件事,请求领导解决
这事是不是比我的更黑呢!!呵呵
支持楼主坚持下去
多谢楼上支持。
前几天执行庭的人进去了,说在我未有推番现在的判决之前一定要强制执行,要是真的要强制执行的话,那儿又不是他们的唯一通道,那不变成“法院跟罗乜德”一起合伙强抢依法登记的土地了吗?真是无王法啊!!!!
法律是公正的,但公正的法律是往往是给有钱人耗尽没钱人的“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