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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号 于 2023-12-29 10:35 编辑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84号)及《关于下达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茂财综〔2023〕29号)等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运营情况,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资金情况 本次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为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共417.2216万元。其中: (一)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为383.7066万元。 (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33.5150万元。
二、补助对象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3〕7号)规定: (一)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补助具体对象为广东省 综合运输服务系统2022年9月30日23时59分在册运营的农村道路客运车辆。 (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补助具体对象为广东省 综合运输服务系统2022年9月30日23时59分在册运营的新能源公交车。
三、分配方案: 一是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383.7066万元。其中分配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宜运输分公司29.4599万元,分配广东省信宜市信用运输发展公司253.552万元,分配信宜市鸿大运输有限公司100.6947万元。 二是信宜市顺达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分配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33.5150万元。 三、补助资金的计算方式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3〕7号)的精神,参照茂名市及周边市县补贴资金的分配方式,确定本次资金的统筹分配原则: (一)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的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根据我市农村道路客运的实际运营情况,本次补贴将根据辖区内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数、运营里程等进行统筹分配,划拨至相关农村道路客运企业。分配计算公式:各公司补贴资金=市下拨农客费改税资金÷全市农客车辆行驶总里程×公司农客车辆行驶总里程。 (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根据省综合信息平台新能源公交车在册营运的车辆数、运营里程实际情况,本次下达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划拨至经营新能源公交车的公交企业。
四、补助资金发放
本次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划拨到相关农村道路客运企业公交企业的银行账户。 附件:
原标题:2022年度信宜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拨)分配方案
来源:信宜市交通运输局 、信宜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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