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一女子居然偷朋友手机 获刑八个月 2020年8月2日,温某约余某等人到茂南区某步行街逛街。在逛街过程中,温某心生贪念,扒窃余某放在挂包内的手机,并谎称肚子疼支开余某。8月4日,温某将扒窃到的手机拿到茂名信宜市一间手机店刷机。余某通过定位功能发现其手机的去向,遂向警方报案。温某随后被抓获,并将该手机返还给被害人余某。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2378元。 法院认为,温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量刑幅度内进行处罚。温某已将盗窃的手机返还给被害人,依法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温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做出前述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