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制执行月】邻里纠纷矛盾大 联动执行促履行 [attach]1051227[/attach] [attach]1051228[/attach] 案情简概 2019年,刘某夫妻二人因道路通行问题将周某夫妻二人诉至信宜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周某夫妻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对涉案道路恢复原状。周某夫妻不服该判决,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5月20日茂名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周某夫妻二人未按生效判决的内容履行义务,刘某夫妻于2020年7月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义务,并多次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约谈被执行人,但周某夫妻二人仍以农忙时分、道路原状无石头、申请执行人影响施工等理由多次拖延、怠于履行。申请执行人则明确表示,涉案道路是他们一家及周边群众通往村道的重要路段,因损毁严重,其家人多次在该道路发生意外,他们绝不可能阻碍、影响被执行人施工,反之,则更希望与被执行人协商,让申请执行人自费修复该道路,尽快恢复原状,方便通行。 执行人员查看现场时拍摄的被毁坏路段
善用执行措施 执行现场 [attach]1051229[/attach] 部门联动 善意执行 执行前后对比图 [attach]1051230[/attach]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因土地而产生的利益不断丰富和多样化,且农村的土地规划相对较差,导致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近年来,信宜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本土实际,创新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联动基层力量配合执行,有效化解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信宜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