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玉都风情网

送达释法促履行 案结事了化纠纷

2020-9-9 09:14| 发布者: 风情编辑3| 查看: 358| 评论: 0|原作者: 一号

摘要: 家住信宜市某镇的黄某、杨某是同村村民,两家的房屋相邻。在杨某房屋的左侧、黄某的房屋右侧,同村吴某搭建了一间临时房屋。吴某的房屋前有一条长约13.8米、宽约2.2米的通道,是杨某、黄某两家人通往村道的*一途径 ...
送达释法促履行 案结事了化纠纷

      近日,信宜市人民法院朱砂法庭通过送达释法,促使被告及时履行判决义务,使纠纷最终得到妥善化解。

      家住信宜市某镇的黄某、杨某是同村村民,两家的房屋相邻。在杨某房屋的左侧、黄某的房屋右侧,同村吴某搭建了一间临时房屋。吴某的房屋前有一条长约13.8米、宽约2.2米的通道,是杨某、黄某两家人通往村道的唯一途径。杨某、黄某两家人多年以来,一直在该通道通行,形成了历史通道。2018年初,吴某以该通道是其儿子责任田的一部分为由,用水泥砖砌了一堵长约5米、宽约0.18米、高约0.3米的墙堵住该通道,造成杨某、黄某两家人出行不便。杨某、黄某一纸诉状将吴某起诉至信宜法院朱砂法庭,请求判令吴某拆除通道上所砌砖墙并恢复道路原状。

      朱砂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是同村,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通行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上述通道是公共通道,实际存在多年。被告在公共通道上设置障碍物,砌墙阻碍两原告及其家人通行,侵犯了两原告的通行权。被告主张争议通道所使用的土地系其儿子的责任田,却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法院不予采纳。综上所述,两原告要求被告排除妨碍,恢复通道原貌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遂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承办法官为妥善化解纠纷,邀请镇村干部一起到被告吴某家中,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并对其做判后释疑和调解工作。法官根据判决,向被告逐条逐句逐字解释相关法律,使被告认识到该案件的内因外果及对社会的危害。与此同时,镇村干部在情与理方面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引导其将心比心体谅对方难处,最终促使被告在法律和乡情面前豁然开朗,表示法院的判决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并及时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近年来,信宜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积极创新送达工作方式,邀请镇村干部共同做当事人的判后释法工作,用群众语言讲述群众道理,逐项解释判决的具体内容,有效提高群众的服判息讼意识。同时,法官和镇村干部加强对义务人的法律宣传,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义务,提高当事人的自动履行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信宜新闻

最新评论

相关分类

【焦点头条】
民生报料
信宜讯闻
网聚信宜人的力量
信宜拼车货运

7 X 24小时在线客服

电话:0668-8884681

手机:13510735541(微信同号)

客服QQ1:1592772589
邮件:admin@06681.com
Copyright © 2023-2026 信宜玉都风情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申明: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Powered by Discuz! X3.3 技术支持:信宜玉都风情 粤ICP备20049602号-1 粤公网安备440983024409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