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降低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的通知 根据《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阶段性降低用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信发改函〔2020〕13号),将对在我公司独立注册水表用户的个体工商户(注:对于经营总水表后分表用户的个体工商户,由于我公司不直接抄收,无法确认用水量,故此部分个体工商户不在本次优惠范围)实行阶段性水价优惠,自来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清洁卫生费及垃圾处理费)按现行基本水价的10%幅度下调,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即按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抄见水量实施优惠。申请办理事项: 一、办理时间:2020年7月10日前。 二、办理地址:新里七路供水营业厅。 三、办理所需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名字与水表户名相符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名字与水表户名不同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租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咨询电话:8826361 附件:《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阶段性降低用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信发改函〔2020〕13号) 广东信宜开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附件: [attach]1007872[/attach] [attach]1007873[/att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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