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信宜:花生油抽检1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信食药监公【2018】7号 信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第七期通告 信食药监公[2018]7号 2018年第七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根据2018年国家、广东省和茂名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组织对全市范围花生油进行监督性抽检。此次抽检共12批次,已检验12批次,1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花生油抽检1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花生油有1批次不合格: 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管部门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2018年05月11日 来源:信宜市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