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执行的信宜市南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殷美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粤0983执恢341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933050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殷美英(女,公民身份号码:440921196411273549,住信宜市池洞镇蒲垌村)至今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或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的,奖励举报人10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668-8853645 联系人:何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