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信宜一名女子玩“劈腿”借恋爱诈骗万多元获刑半年! 网络图片 信宜市的一名离婚女子,贪图钱财,假借谈恋爱结婚的名义,巧立名目诈骗他人,却最终难逃法网。近日,信宜法院对该起诈骗案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件回放 今年37岁的邱某系信宜市某镇村民,颇有几分姿色,在2015年离婚后认识了男子颜某,后与他发展成为恋人并同居生活。但好逸恶劳的邱某不甘平淡,为牟取利益,遂产生了以“恋爱”为名诈骗他人钱财的念头。 2016年6月,邱某经人介绍和男子黄某相识,并以“邱燕”的假名与其交往。邱某假装对黄某“一见钟情”,对他甜言蜜语并大献殷勤,不久,黄某深陷“温柔陷阱”。之后,邱某偶尔在黄某的住处过夜,开始在两个男人之间周旋。 2016年7月,邱某答应黄某 “求婚”后,先后以给利是钱、父母见面费和考驾照、小孩上学花费等理由,骗取了黄某合计共13500元。之后,邱某在更改了手机号码后便销声匿迹,不再与黄某联系了。 恍然大悟后的黄某报警。去年年底,邱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后检察机关以其犯诈骗罪向信宜法院提起公诉。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邱某的家属代其向黄某退还了13500元。黄某出具了谅解书,表示念及往日情分,请求法院不追究邱某的刑事责任或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