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提醒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本月30日截止 逾期将不再办理 根据人社部〔2017〕36号、茂府〔2012〕46号、茂人社〔2017〕130号和茂人社〔2017〕134号等文件的精神,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已从10月1日起正式受理。为了您和您的家人拥有一份医疗保障,请广大参保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一、参保对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的城乡居民,不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的在校学生均可参加本市的城乡居民医保。 二、缴费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10月1日至11月30日。 三、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调整为每人每年180元。 四、待遇水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8万元和20万元,两项合计达到38万元。参保人到镇级卫生院或村级卫生站看病的,每人每年累计可以报销150元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在乡镇卫生院、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70%、55%;五保户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65%。 五、参保缴费办法 (一)今年继续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银行代扣模式,由农商银行、邮政储蓄、农行、工行、建行、中行、广发行等7家茂名市社会保障卡各合作银行进行代扣。参保人应确保其所指定的代扣银行账户内有足够余额,并随时关注扣费信息,确保按时参保扣费成功。 (二)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需要带上户口簿 、家庭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和本户中任一参保人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暂无社会保障卡的,可使用社保卡合作银行的活期储蓄账户)。 (三)2017已参保的家庭,今年参保如有人员增减、银行账户、手机号码等变更的,必须在2017年10月31日前,到参保地村(居)委会或镇(街)医保办办理变更手续;无信息变更的,视同为2018年度应参保居民信息,直接发送代扣银行代扣代缴。 六、咨询电话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医疗办电话:8879268 信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城乡医保股电话: 8827156 来源:信宜市社保局 编辑:信宜市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