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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管局公布8月份全省终生禁驾名单 茂名18人上榜

2017-9-24 09:13| 发布者: 风情编辑1| 查看: 1648| 评论: 0|原作者: 三号

摘要: 又一波终生禁驾名单发布了!广东省GA厅交管局发布8月份全省终生禁驾名单,共446人!其中,茂名有18人上榜!也就是说他们这辈子都别想开车了。 终身禁驾名单 注:限制原因 - D:造成交通事故后 ...
又一波终生禁驾名单发布了!
广东省GA厅交管局
发布8月份全省终生禁驾名单,共446人!

其中,茂名有18人上榜!

也就是说
他们这辈子都别想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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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禁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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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限制原因 - D: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F: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曝光终生禁驾名单,
目的就是呼吁
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
特别是驾驶人
要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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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禁驾,你承受得起吗?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能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人录入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被禁驾人员报考驾照,系统会自动锁定。

若被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人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这些行为会导致被禁驾

分析8月份禁驾情况,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禁驾人员占总数的91.7%;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禁驾人员占总数的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驾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部门提醒,为了家人安全与职业发展考虑,请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因酒驾醉驾或不安全驾驶行为导致交通事故,触碰禁驾红线。
来源:茂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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