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路经此处发现有了耳目一新的感觉,路边的横幅广告、贴纸广告等基本被清理干净。新《广告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对“户外广告”等出台了限制性的规定。可见,我市管理部门将围绕新《广告法》加强监督管理。 新《广告法》第42条对户外广告的限制之第三项,不得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生产和生活是人们的基本需要,也是人们的基本权利。人们是否有一个好的心情来生产、生活与城市的市容、市貌有一定的关系,比如环境优美,人们就能心情舒畅,就利于生产和生活。所以,从事户外广告活动时,不能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