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称其是个体商户,自旧年开始工商营业执照已不用年审并改为年度报告,缴纳的费用同样不变。然而其发现交了同样的费用后,收据署名为:广东省社会团体会员费。据其称,一年中从没被邀请参加过什么团体活动,也不知道这团体与工商营业执照有什么关系?对此,该名网友表示很不理解,同时质疑这样的收费依据是否合理合法。
据该市民以上所述情况,有不少网友纷纷跟贴,其中网名为“同城人”的网友则表示:会员费是自愿缴交的,没强制性的,如强制要你缴交,那是搭车乱收费性质,可投诉工商总局,国家明文规定不得搭车乱收费。我在深圳多年都不用交任何费用包括会员费,只是网上提交年度报告(即年审)。
另外,网友“晨风飘飘”亦表示:此会员费用应该是自愿缴纳的,而且还必须是由开收据署名的协会工作人员收取,不应该由工商部门收取,更不应该在年检营业执照的时候收取。
你是否遇到此种情况?对于这种现象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发表评论。
相关资料:
根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符合规定的个体工商户不予通过验照或者对不符合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给予通过验照,以及利用验照乱罚款、乱收费、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其他费用,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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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未来 发表于 2015-4-8 18:11
谁叫你去工商那里办呢??现在都是自己上网办理年检就得咧,根本不用交费的啊。
健康是福1206 发表于 2015-4-8 17:55
水口收80蚊一年的会员费用,其实是借个名义贪钱.你够恶,就大声叼巨,怕就乖乖俾钱
稳两餐咁难 发表于 2015-4-8 18:31
我网上登记联络员备案提交不了呢!真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