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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考场猝死的女生 校方仅愿付2万元抚恤金

2014-9-30 09:28| 发布者: louson| 查看: 1525| 评论: 65|原作者: 事事关注

摘要: 双方首次商谈中,校方坚持自称没有任何责任的说法,仅愿意向家属方支付2万元的抚恤金,目前就这个赔偿金额,双方一度僵持不下 ...


      信宜职校18岁女生,9月21日经学校组织前往茂名某校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在试室发生状况猝死,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鉴定为心脏病发。
      获悉,双方首次商谈中,校方坚持自称没有任何责任的说法,仅愿意向家属方支付2万元的抚恤金,目前就这个赔偿金额,双方一度僵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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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幸福大白兔 2014-9-29 09:52
别喷我。。。。我个人认为:如果说,真的是心脏病发,真的不关学校的事!
引用 五金模-陆生 2014-9-29 10:10
{:soso_e127:}
引用 山佬出城 2014-9-29 10:49
个人问题,真系不好说!
引用 秋沙鸭 2014-9-29 11:50
等法院主持公道吧.
引用 六少 2014-9-29 12:04
个人认为,学校组织考试是正常活动,没有发生意外事件,学生自己的心脏病发应该和学校责任不大。死者家人固然很伤心,但如果把责任什么的都推给学校,借此敲一笔就不值得同情了!
引用 谈古论金 2014-9-29 13:22
睇啰,法院点判啰,走法律途径,如果自己去乱,我都不同情。
引用 新骑士 2014-9-29 13:25
讲点良心吧,别赖得就赖
引用 山佬进城 2014-9-29 16:46
如果没有其他事实证明学校有过错导致学生死亡,我个人只是同情死者的不幸而鄙视借死者搞事敲诈的行为。如果得逞的话对很多学校影响很多,受害的最终还是广大学生
引用 领悟人生 2014-9-29 16:51
是啊,人各安天命,何时生何时死早已注定,何必将责任强加俾人地学校!最大责任应是死者父母,怎解生到她有心脏病的,应陪葬!
引用 囍囍 2014-9-29 16:56
{:soso_e140:}
引用 吉佬 2014-9-29 22:54
这样下去,有学校敢收学生吗?尽管同情不幸者,但应该讲理吧
引用 傻佬 2014-9-29 23:29
没良心的敲诈
引用 敏捷 2014-9-30 00:01
法律是公平的
引用 网络 2014-9-30 09:10
学校能给两万,也是尽人道了。学校没有什么过错的。现在社会能敲诈的什么方法都用上,医院不能死人,什么地方都不能有事
引用 小小特拉福德 2014-9-30 09:37
还是明白人多
引用 森林时代 2014-9-30 09:58
确实,如果不服,让法院判决吧
引用 森林时代 2014-9-30 09:59
理论上,如果学校没有过错,是一分也可以不给的
引用 闲佬老街坊 2014-9-30 10:40
只要不是外因引起,自身因病猝死,逝者家人应节哀顺变,学校出于人道给予慰问,可以理解。
引用 欢欢喜喜 2014-9-30 10:50
如果在家里心脏病发,家属问谁要钱。学校给两万了,就别出声了。以前某校有学生在校心脏病发猝死,只是给三千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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