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冤!冤!!冤冤。。。。。老古话有讲: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林业局以仗权欺压平民百姓,欺骗铺主。就为了一个钱字!讲店铺到期了,重新拍。而且要另收三万维修费(其实就是无故收费,根本不整改。)参加拍租者。店主二话不说!愿意!大家都在等,苦苦等了了两个月,终于等了通知,可以参加拍租了。所有店主以为自己有条生路可行了,快快报名,即使条件很苛刻。(林业局不但在信宜新闻,报纸公告,还发联网信息给所有人公告。全信宜都贴横幅。增加我们店主难度。)我们店主去报名时,还做到合法那样,拿出公文,连收费都是银行代收。那份额文件规定如果要参拍就要交一万竞价保证金。文件特别提醒我们如交了竞价保证金 ,就等于我们接受他们的条件。如我们违约,不退竞价保证金。问题可恨是!交了竞价保证金不到两天,林业局就反悔了,要求退我们竞价保证金,而且没有任何赔偿。我们违约了,竞价保证金就不能要回,林业局违约了,就不用赔偿!!你们评评理,哪有这样的!摆明以官压人!里面的工作人员还讲你们平民百姓斗不过政府的!还讲是政府下的指令。你们有本事就去告啊!好好苦啊!!!是否信宜那个政府真的可以只手遮天!研究了二三个月的公告,还全部在电视,报纸,横幅,联网电话全部公开了那份招租公告都可以反悔不算,收了店主和其它人的报名费多达数千的报名费,还有很大部分人交了一万的竞价保证金都不算!!而且不做任何赔偿。他们为什么反悔!就是因为一个钱字!讲有个大老板,全条街包了重新装饰门面再高价租。本来政府要发横财,我们无权阻碍!但他们不应该出了公文收了竞价保证再来反悔。现在引起民愤民要告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