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维护茂名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我市公安机关在汕湛高速茂名港支线重启2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等有关规定,特将有关事项向社会予以公布如下: 监控设备类型:测速设备; 监控的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 (1)汕湛高速茂名港支线K08+600往茂名港方向卡口; (2)汕湛高速茂名港支线K08+600往主线方向卡口。 以上2处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5月12日0时起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 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