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信宜在全城范围内寻找这5类人 2023年度“信宜好人” 推荐评选活动开始啦! 如果您身边有合适的人选 快推荐给我们吧!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选树道德典型,弘扬传统美德,更广泛地动员市民积极参与支持道德建设,营造良好社会风尚,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信宜好人”推荐评选活动。 推荐和评选范围 往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广东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茂名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已经被评为“中国好人”“广东好人”“茂名好人”“好心茂名人”“信宜好人”(含提名奖)的个人不再参加评选。各单位可推荐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或通过其他方式了解掌握的先进典型。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评选类别及标准 一、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有榜样示范作用。 凡是有下列行为的人员不得列入“信宜好人”推荐人选。 1. 推荐人员曾有过违法犯罪行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职人员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且正在处分期内; 2. 推荐人员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纳入诚信黑名单的; 3. 推荐人员曾参与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的。 二、分类标准 2023年度“信宜好人”分为“助人为乐类”“见义勇为类”“诚实守信类”“敬业奉献类”和“孝老爱亲类”5类,推荐时必须按照类别对应推荐,每个候选人只参加1个类别的评选。 1. 助人为乐类。长期坚持帮助无直接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孤寡老人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 见义勇为类。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救援;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职务范围内的行为不纳入此类)。 3. 诚实守信类。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踏实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 敬业奉献类。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在服务群众、提高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5. 孝老爱亲类。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4月) 在市广播电视综合频道、“信宜发布”“文明信宜”等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刊发活动信息,公布2023年度“信宜好人”评选标准、推荐和评选办法、推荐起止时间等,启动评选活动。 二、推荐阶段(5月) 2023年度“信宜好人”推荐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推荐人选要充分征求被推荐人本人意见,推荐单位要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审核,确保事迹真实性。原则上每个镇(街道)按照评选类别推荐不少于3类候选人(每类不少于2名),市直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等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3名(类别不限),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残联等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类别不限),其他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事迹突出的人员可不受人数限制。 推荐人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联系人:朱琳清;电话:8812265;邮箱:wen239786@163.com。推荐材料包括《“信宜好人”推荐表》《“信宜好人”推荐人选汇总表》,拟推荐人选400字左右简要事迹、2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用第三人称叙述,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参考附件1、2、3),1张免冠彩色证件照和3张生活或工作事迹照片,照片要求图像清晰。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推荐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或者所在镇(街道)公章后报送纸质版。本活动方案和《推荐表》可在“文明信宜”微信公众号下载。 三、评审和审核阶段(6月上旬) 活动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对各镇(街道)、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步候选人。根据初步入围人选,组委会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一般应征求公安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另须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另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如存在“基本标准”中所涉及的不得列入行为或其他不当行为的,取消入围资格。 四、公示阶段(6月下旬) 通过审核的入围人选,在市广播电视综合频道、“信宜发布”“文明信宜”微信公众号等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的监督。 五、授予称号(7月上旬)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市文明委审定评选结果,印发通报授予相关人员2023年度“信宜好人”荣誉称号, 颁发荣誉证书和礼遇金。 六、广泛宣传(7月下旬至12月下旬) 组织开展“好人故事汇”活动,发动“信宜好人”深入社区、村镇、企业、学校、机关演讲报告,分享自己的故事,与广大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讲道德、做好人的体会,引导人们学习和争当“信宜好人”,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