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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餐饮浪费问题 信宜一餐饮店被通报

2023-3-31 09:19| 发布者: 风情编辑3| 查看: 535| 评论: 0|原作者: 三号

摘要: 为进一步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反对浪费”的社会新风尚,市场监管局查处多起餐饮浪费的违法行为。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涉嫌餐饮浪费问题  信宜一餐饮店被通报

        为进一步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新风尚,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纠正、查处多起餐饮浪费的违法行为。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信宜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信宜市喜椒椒麻辣烫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3月20日,信宜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对信宜市喜椒椒麻辣烫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

二、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查处茂名滨海新区喜龙茶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3月21日,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根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对茂名滨海新区喜龙茶餐厅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在餐饮服务过程中没有向消费者提示说明,没有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

三、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茂名市茂南区张金花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3月20日,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对茂名市茂南区张金花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

四、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茂名市茂南区实验牛杂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3月20日,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对茂名市茂南区实验牛杂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

五、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茂名市茂南区花甲鲜生小吃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3月20日,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对茂名市茂南区花甲鲜生小吃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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