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政策,信宜无“三打” 揭发涉黑人员李以伟霸占土地、暴力伤人 我是广东省信宜市镇隆镇西塘合巷村村民李福海,我家自祖辈起就拥有位置于信宜市镇隆镇西塘合巷村的地皮约400平方米,此块地自祖父上辈起,就属于本人李福海家所拥有。曾祖父、祖母在此建房居住,后不幸倒塌,我父亲(李以潮)在1980年自购建筑材料,准备在此自建房屋,但父亲突然患病,于1982年3月逝世。留下将90岁的祖父和母亲(梁朝娟)及年幼的三兄弟,当时李福海刚三岁,老二六岁,老大八岁多。1986年祖父去世后,因生活所逼,母亲改嫁他人,我兄弟三人尚年幼无依无靠变成了孤儿,在这期间得不到你们村、乡、镇政府的支持,靠亲戚的救济才得以生存,故无能力在此地上建起房屋和维护此地皮。但这都不能妨碍我们对此地皮有无可争议的拥有权和使用权。由于在这十几二十年来我(李福海)们3兄弟都漂泊在外,地皮被李以伟家人霸占。但这都不能妨碍我们对此地皮有无可争议的拥有权和使用权,对于此地的归属,我祖父及父母那一代的村民都是见证人,包括在香港居住的姑婆(李秀珍)和东镇居住的姑妈(李以秀)等,但因为村民皆怕李以伟打击报复,所以不敢出来作证。 在2012年3月期间,李以伟请李策研作为中间人,来游说我把此地以150元/平方米转让给李以伟,本人李福海拒绝将该地皮出售。在2012年10月至2012年11月期间,我多次与李以伟希望能以和平的方式协商解决此事且经过村委会及西塘村民证明该地皮属于李福海家的屋地,但李以伟家人却态度极端恶劣,粗暴威胁表示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此后在没有任何报批和报建手续,李以伟开始明目张胆强占我家土地,违章抢建房屋。本人多次警告和劝阻,都遭到李以伟强行暴力赶走。李以伟还扬言:如果本人再继续阻止他,将本人置于死地,(当时本人已报警备案)。 在2012年12月8日傍晚18时30分钟,有着坚硬后台及保护伞的黑帮首领李以伟带着数十名不明身份的打手,李以伟和他带来的打手均手拿着钢管和砍刀进入村内,将正在进行阻止违建的本人殴打,本人左手中指被刀砍成开两截,鼻梁、背部、大腿等多处变黑淤青,最严重的是头部被李以伟及其手下遭到猛烈击打,当即头部大量流血,本人当场休克昏迷导致间接性停止呼吸。后经过信宜市人民医院抢救保住小命,信宜市人民医院诊断本人脑震荡,肺休克,头部出现8.6厘米的伤口。当时有好心的村民打110报警了,才没继续殴打下去。在案发的第二日,李以伟依旧在案发现场继续违建,没有任何司法介入调查。如此的恶劣性质行为是否列入“三打两建”处理范围,有关部门能否还公道于民?。 事过五天后即(2012年12月13日)镇隆镇政府介入调解,结果是:该案情不列入“三打两建”处理。要求派出所来调解,但派出所调解以由于当场你村民没有摄像记录为依据停止调解。任由李以伟等人非法违建。我责问派出所,村民帮打110报警,阿SIR在场现场取证,还需要摄像记录否?是否每个案发现场都需要自己拍摄录像,假如没有是不是就不用立案侦查?这样明显的黑势力霸占行为,作为所谓服务于民的党领导应不应该主动出来维持正义?否则法律何存?制度何存? 现请问镇政府,“三打两建”办如此的涉黑欺行霸市违建属于何种性质?请问汪洋书记在十八大党的会议上提出的“三打两建”贯彻是什么精神方针政策。事到今时今日,行凶者和主谋都还在逍遥法外,镇隆镇政府和派出所却都未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将事情一拖再拖,如此庇护黑社会份子李以伟等人,是否严重违背“三打两建”的方针政策和构建和谐的社会体制,恳请村、乡、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明察暗访以示公正、公平、还公道于市民。 附件:本人李福海遭到暴力伤害的相片及李以伟违建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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