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一对情侣情感纠纷引发债务争议 司法惠民促和谐 [attach]1129900[/attach] 左一为张某,右一为李某(女)的代理人原来,当事人李某与张某是情侣关系,张某以各种理由向李某借款,双方在2020年9月8日签订《欠款合同》,张某向李某借款合计玖万多元,分24期支付,张某承诺在每月2号支付每期本金及利息给李某。后李某与张某分手,李某要求张某偿还借款。然而,张某在偿还第一期借款及利息后,均未偿还剩余款项。李某多次向张某催促还款,但张某表示拒绝。 怀乡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接到该案后,怀乡司法所、怀乡法庭、怀乡综治办高度重视,意识到本案涉及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双方之间的感情。于是,调解员积极组织引导双方进行调解,劝导双方理智及冷静处理情感和债务问题,并向双方当事人解释与债务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再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单独进行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信宜市司法局怀乡司法所积极利用司法惠民中心,落实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推进了为民办实事工作,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让群众在调解中感受到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