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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某商场空调外挂机噪音扰民 多次反映无效

2021-4-12 09:33| 发布者: 风情编辑3| 查看: 606| 评论: 5|原作者: 信息发布

摘要: 网友报料:清*园小区十六幢的一、二层清*商场安装的大型空调外挂机产生噪音,小区物业曾多次要求商场整改,但商场方面只拆了压缩机依然保留风主机,依然产生严重噪音问题。
网友反映某商场空调外挂机噪音扰民 多次反映无效


       近日,网友在信宜玉都风情网(网址:www.06681.com)发帖报料称:信宜清*商场安装的大型空调外挂机产生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

       网友报料:清*园小区十六幢的一、二层清*商场安装的大型空调外挂机产生噪音,小区物业曾多次要求商场整改,但商场方面只拆了压缩机依然保留风主机,依然产生严重噪音问题。平时白天机器是大部分停机安静状态的,一到深夜就开始运行。

       据网友称:小区的乾*阁与前面的十六幢之间的楼间距只有十米左右,但是清*商场不顾业主反对,强行将三个大型空调外挂机安装在乾*阁居民区前面的位置,开启后产生了噪音与废气正对着前面的业主的房间,大型空调机产生的噪音与废气对业主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五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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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盛世道成 2021-4-12 19:33
无良商家,支持曝光
引用 银线 2021-4-12 19:54
支持曝光,损人利己。
引用 夏阳 2021-4-13 09:05
无良商家,支持曝光
引用 信息发布 2021-4-1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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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信息发布 2021-4-14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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