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对免租金2个月以上的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
信府〔2020〕1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宜市人民政府2020年4月7日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茂名市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家、省和茂名市近期出台的系列惠企政策,坚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坚定不移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以高质量的经济发展保障疫情防控的彻底胜利,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简称“信十条”):
一、支持企业生产疫情防控急需医用物资
1、加快办理疫情防控企业生产所需手续
对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及医用护目镜、防护服等防控急需器械的生产企业,原民用工业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生产企业转产医用,以及原出口型生产企业转内销等,所需办理的相关审核、审批和备案等手续,实行优先办理,特事特办,即来即办,上门代办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2、加大金融支持
鼓励各银行机构主动对接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相关中小微企业,没有充分理由不得抽贷、压贷、停贷、断贷,要灵活安排续贷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信宜市支行)
3、开展“百行访万企”活动
组织各银行机构充分深入了解市场和企业需求,用好“银税互动”等线上平台,优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案,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按政策给予特别利率优惠。对涉及疫情防控的企业信贷申请实行特事特办,简化程序,尽快发放。对临时还款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还款期限,解决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信宜市支行)
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4、减免企业房租
对承租我市国有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所属物业除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月份、3月份房租免收,4-12月份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对免租金2个月以上的,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对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发生亏损、纳税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合理给予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
5、落实减税降费及缓缴措施
落实落细中央和省、茂名市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对因疫情防控停业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由纳税人提出停业申请,免缴当月定额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6、减轻企业用工支出压力
中小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对不裁员或少裁员,并符合省有关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条件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并符合省有关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条件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省规定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的2月到6月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免征。2月到6月,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宜管理部)。
7、支持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为信宜企业推荐员工,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费且稳定就业超过6个月,符合上级有关补助标准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后给予补助,所需资金从上级专项资金中解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8、加快财政资金申拨
加快市财政涉企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确保各类资金及时加快拨付到有关企业。在企业承诺的基础上,2月先行启动预拨一批财政涉企资金。进一步简化有关政策兑现申报条件及审核程序,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各相关单位)
9、全力保障企业用工技能培训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实际参加培训的人数,符合上级有关补助标准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后给予补助,所需资金从上级专项资金中解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五、支持企业上规模创新发展
10、对2020年成功获省批准为“小升规”企业,市财政给予每家5万元资助;对2020年被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给予每家5万元资助。(市科工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省、茂名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本意见未涵盖的依照执行。
来源:信宜市人民政府网
原标题:信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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