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 发表于 2019-12-16 08:55

“车窗抛物”可处罚200元

“车窗抛物”可处罚200元市城管执法局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整治
  茂名晚报讯记者刘锋兰 正骑车走在路上,忽然前面飞来一团纸巾甚至一只矿泉水瓶……可能不少市民都曾遭遇过这样的情景。当前,我市正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城市环境卫生越来越好,大街小巷都变得干净整洁了,然而,有极个别人存在这样的陋习:在驾车或乘车时,习惯将手中的废弃物随意抛出车窗外。这种行为既带来安全隐患又损害市容环境。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创文创卫工作部署要求,于近日针对此类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前天下午,市城管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放弃假日休息,上街巡查,对车窗抛物现象进行整治。执法人员巡走了一个下午,暂未查获有人从车上向外乱抛废弃物行为。但他们表示,此前曾接到市民有关于这方面的投诉。今后,将会不定期开展针对性的巡查,一旦查获这种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即使是抛诸如烟头之类的小物品,也绝不允许。

  因为“车窗抛物”对于驾车者或乘车人来说也许只是无意间的“小动作”,但它却可能带来大隐患,引发安全事故。

  “有的人习惯往车窗外丢烟头,我觉得这很危险,比如可能引发火灾。如果抛的是塑料袋之类的,同样很危险,可能会瞬间阻挡后车视线引发事故。”市民陈先生说。茂名晚报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他们都表示对车窗抛物行为深恶痛绝,非常赞成和支持城管执法部门整治。

  根据《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禁止“从建筑物、机动车内向外抛掷垃圾”,违反者责令清理,并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罚款。

  市城管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群众一定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驾车或乘车时切勿往窗外抛物,平时也不要乱扔圾,要一起维护好这个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共同创造整洁有序、舒适美丽的家园。

来源:茂名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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