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玉都 发表于 2010-5-18 22:37

回复 1# 小气鬼


    楼主,你在这喊有个屁用啊,有本事就去找“相关部门”调查啊。
   搞得我们都人心惶惶的,严重鄙视你想利用我们无辜的网民
    我支持你去找人追查,精神上支持你,呵呵。。。

走走拍拍 发表于 2010-5-20 00:31

边间医院都有这事的,知的人唔多者。希望没病没痛吧

荷塘月色 发表于 2010-5-20 09:13

真相?生活在中国能知道多少真相?你永远知道的是只相关部分和有关专家。
感谢眼睛 发表于 2010-5-17 14:18 http://www.06681.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可以说,但是没人理,哎...

亚敏 发表于 2010-5-20 10:51

回复 29# 风晴论弹


    如果不是医闹,为什么要去“AA”人们以达到拿钱的目的,而不是经过法律制裁。

风晴论弹 发表于 2010-5-20 12:40

回复风晴论弹


    如果不是医闹,为什么要去“AA”人们以达到拿钱的目的,而不是经过法律制裁。
亚敏 发表于 2010-5-20 10:51 http://www.06681.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是医闹,院方早就不知烂了多少财物,伤了多少人了。还会被相关部门忽悠吗?
    你见过在同进行意尸检后并处理好遗体、不打人不砸物、过了差不多二十天没有回应才进行的医闹吗?
    听说,早在五月一日的时候,家属方就提出了以下观点,尸检结果只是硬性的结果,而在医治过程中诊治时机、对病患在吊针过程中出现严重反应不理睬的明显过失,医疗鉴定报告是不会反应出来的。比如用药早半个小时和迟半个小时,尸检结果可能是一样的,但在现实之中可能就造成了患者的生死之别。道理就如同计算机一样,同样是开不了机,但可能存在软件和硬件的问题一样,单纯进行尸检而不调查医疗过程中人为的过失,就如同计算机出了问题只拆硬件去检测而不理会软件一样。后来,在市委市政府的代表牵头下达成五天之内组织茂名医疗技术鉴定组上来鉴定的意见。
   为何答应的五天,变成十天,最后茂名方面还“没有收到任何”资料?连市委市政府的代表都被骗了。由家属方相信法律转变到放弃相信,是谁令他们失去了信心?这个又是谁的责任?
   这到底是医闹事件?还是欺民事件?值得深思。

新人类 发表于 2010-5-20 21:31

妇幼应该负起责任!但是小孩死亡的确定原因还是希望知道的,这可是生命换来的教训啊!

上帝也流泪 发表于 2010-5-21 23:26

如果是医闹,院方早就不知烂了多少财物,伤了多少人了。还会被相关部门忽悠吗?
    你见过在同 ...
风晴论弹 发表于 2010-5-20 12:40 http://www.06681.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二十多天才去闹?你当全信宜人都是傻子啊?你敢说家属就一点责任都没有?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人在做,天在看”还是别那么大声在这嚷嚷,见好就收吧。

gampsl 发表于 2010-5-21 23:36

相对医院来说,患者本身就处于弱势,本身就不是公平的较量,只有出非常办法,才能得如此结果,情非得已;
在ZG,一般是G逼M反的;在ZG很多东西想想也想不明,但是只要想一想这里是ZG,就一切明了,何必再追查,再伤当事人的心,,,

13888 发表于 2010-5-23 19:21

假如系医院的问题,你永远不会知道真相的;假如系家属的问题,那你就知道真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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