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 发表于 2019-8-24 08:57

信宜一男子相亲,被八旬老伯伙同他人骗走1万元


梁某(女)、李某(男)涉嫌诈骗罪一案
案情回放
       案件被害人刘某经人介绍,向被告人李某(86岁)请求介绍婚恋对象,李某答应后随即联系陈某(在逃),陈某又通过刘某尚(在逃)找到了梁某,陈某及刘某尚要求梁某假扮广西北流人前往相亲,并化名黄玲,陈某假扮媒人,刘某尚假扮司机,然后三人一同去相亲骗钱。三人来到李某家中与刘某见面,刘某表示相中了梁某,梁某也表示同意和刘某过日子。陈某就要求刘某要交付1万元礼金(其中2000元作为介绍费,8000元带回给梁某母亲作为礼金),刘某答应后即前往银行取钱,此时陈某、刘某尚、李某一起商量是否继续诈骗刘某,经过商量,他们一致同意继续骗下去,梁某见此也不做声。刘某回来交了“礼金”后就带梁某回家。刚到家,梁某就提出不同意与刘某过日子,要求离开。随后刘某带着梁某,到李某家要求联系陈某退钱,但李某假装找不到陈某的电话,无法退钱,刘某则马上报了警。

巡回审判前,医生为李某检查身体
       之后,梁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李某因年事已高且有高血压、心悸等身体问题被监视居住。案件被检察机关起诉至信宜法院后,承办法官多次去到李某家中走访查明案件真相,在送达应诉材料过程中,李某多次表示其身体健康情况较差,不能到法院应诉。为此,信宜法院刑事审判庭决定到李某家中巡回审理该案,并协同信宜法院法警大队进行周密部署,制定有效的安保措施,把梁某押送到巡回法庭接受审判。
庭审现场
       信宜地处山区,偏远地区的群众受教育程度不高,加之经济困难,在婚恋嫁娶方面存在较大的阻碍,这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利用群众在婚恋方面的迫切需求进行诈骗,许多人被骗后因为金额不大或为了面子问题,甚至不想、不敢报警处理。信宜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大山深处审判被告人,为当地的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也为他们以后在预防诈骗方面作出了警醒,达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来源:摘自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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