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一男子半夜入屋偷车不成,竟持刀抢走屋主手机!被判刑10年!
茂名电白一男子在入室行窃过程中发出声响,惊醒了熟睡的户主。为了脱身,他持刀威胁户主并抢走其手机。日前,电白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辉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2018年10月14日凌晨1时许,杨某辉携带小刀在电城镇某村寻找盗窃对象。当窥看到被害人杨某思家二楼的房门开着时,杨某辉便翻墙爬进杨某思的家,意图盗窃杨某思家的电动车,却因一楼大门锁着而放弃。紧接着,杨某辉持刀上二楼,准备盗窃杨某思放在床头处充电的手机,却在盗窃过程中惊醒了熟睡的杨某思。杨某辉便用手捂住杨某思的嘴,并持刀对杨某思进行威胁,后抢走了杨某思的手机1部。公安民警破案后,被盗手机已被追缴发还给被害人杨某思。
(网络配图) 电白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辉进入被害人杨某思的户内进行盗窃,其入户目的具有非法性。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因被害人被惊醒,被告人便在户内拿出随身携带的凶器小刀对被害人实施威胁,被告人的行为已威胁到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后被告人将被害人的手机抢走逃离现场,该一连串的犯罪行为依法符合刑法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特征,且对被告人的抢劫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的加重处罚情节,应处予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及其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茂名日报
本帖最后由 三国 于 2019-8-10 13:53 编辑
抵死!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3_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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