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号 发表于 2019-4-15 12:16

茂名2名老板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判刑了!

本帖最后由 三号 于 2019-4-15 14:42 编辑

茂名“云联惠”2名传销头目落网获刑

       2018年5月8日,公安部召开全国集中打击“云联惠”传销收网行动部署会,会后下发茂名地区犯罪嫌疑人,要求迅速立案侦查并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5月9日,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经侦大队分别在市区文光一街某住宅楼、乙烯一区某住宅楼抓获并刑拘涉案嫌疑人林某、刘某艺。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林某(男,44岁,茂南区人)是云联惠公司下属茂名市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茂名市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在会员层级中是云联惠公司铂钻会员,所在层级为25级,下线有28层,直接下线144人,下线会员共41355人。被告人林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5月9日起至2019年5月8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上缴国库)。

       犯罪嫌疑人刘某艺(男,46岁,化州市人)是云联惠公司下属云联惠茂南区代理公司董事长,负责茂南区惠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在会员层级中是云联惠公司铂钻会员,所在层级为27级,下线有4层,直接下线95人,下线会员共156人。被告人刘某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前犯诈骗罪尚余刑期六年六个月零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零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延伸阅读
       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月6日在广州注册成立,其实际控制人黄某等人依托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云联商城”互联网平台,打着“消费全返”等幌子,以线上线下积分返利为诱饵,引诱人员加入,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的形式发展会员和代理,涉及人员众多、涉案资金巨大,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警方提醒
      当前网络传销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具有极强的诱惑性、迷惑性,但其拉人头、非法牟取利益的本质不会变。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增强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不要受所谓高额回报诱惑而误入传销歧途。
来源:平安茂南

湾南路 发表于 2019-4-15 16:53

擦,欺骗了那么多钱,才判几个月,罚1万块钱,犯罪成本如此低,难怪那么多传销。另外一个人,明明尚余刑期六年六个月零十日,为什么能出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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