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akelss 发表于 2007-6-12 00:08

06年电脑报就刊登过茂名的事情

激发全国的讨论~~~

估计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风信子 发表于 2007-6-12 00:13

http://bbs.xinken.net/images/smilies/036.gif打倒电信!

海漫 发表于 2007-6-12 22:51

说明白就是要钱吗.是不是
可是也不可能有多少台电脑就拉几多条线吗
那是浪费资源啊.

2人世界 发表于 2007-6-18 22:32

真系要叼7巨:funk:

信玉玉 发表于 2007-7-19 08:57

回复 #15 风信子 的帖子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多户人家合用一条ADSL共同上网,是一种擅自转借用户帐号的违法行为

信玉玉 发表于 2007-7-20 09:02

有关法律规定,多户人家合用一条ADSL是违法行为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十三条规定,多户人家合用一条ADSL是违法行为.

龙归晚 发表于 2007-9-15 09:16

用住先啦,罚到正算。。。

一杯清茶 发表于 2007-9-18 13:25

信宜系甘个…只有你不到…没有巨做矛到个

大漠苍鹰 发表于 2007-10-5 00:14

huffy.gif huffy.gif huffy.gif huffy.gif

浪の子 发表于 2007-12-15 14:53

强烈BS电信的做法。
我公司一条5M的ADSL,用路由分了12台机上网

傲雪 发表于 2007-12-15 16:05

原帖由 风信子 于 2007-6-11 22:02 发表 http://www.06681.com/images/common/back.gif
《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有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
换言之,只有公安机关和法院有权力依照法 ...
行政机关(不单是公安机关可以罚,所有行政机关都可以罚)的叫罚款,法院的叫罚金。

疯子 发表于 2007-12-15 22:20

非常好。。。

唐吉诃德 发表于 2008-2-23 21:56

对于这个问题
我知道的不多
但有一样是肯定的
各行业都有自己的法规
最有效的办法是不用它的信号
lol.gif lol.gif lol.gif

财神 发表于 2008-2-23 23:42

最有效的办法是不用它的信号
sweat.gif

小鱼头 发表于 2008-2-23 23:52

没办法.现在电信只要你用多机..他就上不了网.....#av%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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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广东信宜市ADSL使用路由局域网要罚5000元,天理何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