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诚 发表于 2009-11-24 18:35

中国75%电表都被蓄意加速

猛料:中国75%电表都被蓄意加速  
  《羊城晚报》爆出一条新闻,“中国电信电力两年违法收费50亿元,其中电力违法收费27.4亿,这一数字还仅仅是专项检查核实的数字”。那么这高额的违法收入是如何获取的呢?
    
  日常生活中,人们如果稍加留意就会发现,一旦你和几家共用一块电表,你就会发现总表与分表的误差会远远超过合理的表损。如果你找到有关部门欲问个究竟,有关人员就会信誓旦旦地告诉你:“你们当中有偷电的!”接下来,你经明察暗访确信你们中的确没有偷电者而再要问个为什么或提出把电表校对一下之类的要求后,那结果会令你更加疑惑和无奈:总表与分表的误差依然如故,而且是越校误差越大。
    
  针对人们极为关注的供电计量上的“缺斤短两”问题,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力量对全国17个省的企业生产的34种电表进行了抽检,结果发现,75%的电表都出现了正误差,即人们所说的“走的快”。对家庭正在使用的电表检测的结果更令人感到吃惊:偏差最大的要快28%,大多数快10%左右,也就是说居民要无端地多掏10%—28%的电费。
    
  国家明文规定,电表误差在正负2%以内均属合格产品,因为技术原因造成计量器具出现偏差是可以理解的;可实际情况却远非如此。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些电表生产企业最终道出了实情:目前企业生产的电表大都是由电力公司统一购买后安装给用户的,一些电力公司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私下要求企业在生产电表过程中将电表调快,而且是越快越好,否则,就会以你的产品“不合格”而拒绝收购,企业为了经营和效益只好从命。
    
  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是造成电力部门获取非法利益的另一关键因素,长期以来,电力部门不仅垄断了电力的经营而且包揽了一切电表的校对与安装。在很多地方,总表的校验安装不仅均由电力部门负责,而且总表也是电力部门计量收费的依据,分表虽然可由用户自行购买合格产品,但分表的计量只能作为用户自己分摊电费的依据,这也就是用户买100元钱的电却只能用70元至80元钱的电量的关键所在,也是总表与分表的误差为什么会大大超出正常范围的奥秘所在。
注:相关资料转自广东发展论坛


[ 本帖最后由 李嘉诚 于 2009-11-24 19:38 编辑 ]

口二土 发表于 2009-11-24 18:40

没有计过

李嘉诚 发表于 2009-11-24 19:57

就是用户买100元钱的电却只能用70元至80元钱的电量#av%149

发烧友 发表于 2009-11-24 20:29

骗子是骗我们啊

信宜静工 发表于 2009-11-24 21:45

检测部门就是供电公司,怎会不…

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09-11-24 22:24

怪不得这么落力免费帮用户换新表,电力部门自己校对电表即系猪肉佬自己校的称,大家信得过吗

易感 发表于 2009-11-24 22:33

垄断部门就是腐败#av%135

0311 发表于 2009-11-24 23:13

100%相信!!!因为我有个亲戚在外地属于电表公司的(具体就不是很清楚,但性质跟抄表和安装电表差不多),据透露~~~每个单位和个人的电表都有猫腻!一般一个单位的几位主要领导安装的电表是正常的或者慢点,其他的都已经调快了~~~不信的话,有某行政单位的人看下单位主要领导的电表,再比较自己或他人的电表~~~按理说,领导家电器多,应该用电量大~~~如果什么的话,就可能有问题了...

优乐美 发表于 2009-11-24 23:26

专坑市民。。。。

被风吹过的夏天 发表于 2009-11-24 23:29

看过,但是我们又能如何呢?#av%135

鹤鸣 发表于 2009-11-25 00:18

钱字作怪

只是我 发表于 2009-11-25 02:21

曾经有一个专业人士同我讲过,电表系可以做手脚咯。

一篮幽梦 发表于 2009-11-25 03:38

但是我们又能如何呢?#av%0008

龙飞凤舞 发表于 2009-11-25 11:45

叼得卡奶 黑社会

飞鹰 发表于 2009-11-25 14:46

特色社会主义来,明降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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