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通告
因友区常有上PP以后没多久就删掉了PP变成了一个纯水贴现针对这情况以后友区没PP或上了PP又删掉滴一律锁 /:10 /:10 我。。。我。。。我刚想删掉 原帖由 帅虫 于 2007-5-11 14:10 发表 http://www.06681.com/images/common/back.gif/:10 /:10 我。。。我。。。我刚想删掉
我会给三天机会你滴说 下通缉令了,呵呵 我觉得要自由点!
我们有权保留或编辑帖子!
这样管束,谁想发! 原帖由 草草 于 2007-5-11 18:25 发表 http://www.06681.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要自由点!
我们有权保留或编辑帖子!
这样管束,谁想发!
:handshake :handshake 同意草草妹妹的说法。
每个公民都拥有自己的肖像权,而肖像权的使用应由个人自由支配。会员将自己的靓照放到论坛我们无限的欢迎,原则上不赞成放上后删掉。但是,如果个人由于某种原因而要删掉的,那也无可非议,过段时间将订制一些规则如何管理好这个问题。
PS;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肖像权,是指公民(包括残疾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1.肖像制作专有权。2.肖像使用专有权。3.利益维护权等等 绝对有权保留或者编辑贴子啦...这是法律的问题~~ 那也能在你有PP的情况下才能有资格来这版呀
要不你发到水区不更好? :) 当然是在有照片的前提下才发到呢度吖。没有了的话相信没什么人再去讨论的了,不要急,新的方法应该好快出现了。 :loveliness: 楼上好水 绝对支持 就是,早应该改改了,怎么可能锁了我们的帖。让我们没有一点版权。 原帖由 月色迷人 于 2007-5-11 18:57 发表 http://www.06681.com/images/common/back.gif
:handshake :handshake 同意草草妹妹的说法。
每个公民都拥有自己的肖像权,而肖像权的使用应由个人自由支配。会员将自己的靓照放到论坛我们无限的欢迎,原则上不赞成放上后删掉。但是,如果个人由于某种 ...
谢谢你,你说的话很详细又有说服力,好想亲亲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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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草草 于 2007-5-18 16:33 编辑 ] 同意允许随时编辑修改自己的贴,支持删改照片后扣减积分和威望值等"防水措施"
[ 本帖最后由 chenss 于 2007-6-8 1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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