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uson 发表于 2009-9-22 21:40

关于征用本版图片使用权说明

关于征用本版(思贺洪灾)图片使用权说明:

       在此,感谢各位网友一直都在关注着思贺的洪水灾害,并且在本版上传了一定量的图片,这些图片的所有权都属于发帖者。因为会有媒体可能会使用其中的图片,因为网站没有能力可以一个个联系说明这个问题,所以在此一次过说明:如果在本版发过灾情的图片,而又不想给媒体征用的,请在本帖后跟帖说明或者私下通过网站短信息发到ID号为:louson的短信息中,或者直接打电话:135 1073 5541;QQ:45001747说明,谢谢。

      在本帖发出十天内,如果没有单独的拍摄者反馈不能使用的信息,那么网站有权向媒体提供图片的使用权了,谢谢!

      再次感谢这些拍摄者的辛苦劳动,谢谢!本次如果征用的图片全部是属于公益用途。

      如果有异议请与我联系。

联系方式:135 1073 5541-冰河

谢谢!

云聆竹语 发表于 2009-9-22 21:52

公益用途的话,应该使用矛问题噶,不过我没拍有相片,可惜~~~~~

艾芷 发表于 2009-9-22 22:58

我的矛问题,睇中就用得咧。

snake 发表于 2009-9-22 23:04

希望拍摄者支持下咯

天边一只雁 发表于 2009-9-23 15:32

为灾区人民作公益宣传,匹夫有责victory.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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