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桥流水
发表于 2009-4-29 22:38
邓某与冯某是夫妻关系,于发案后次日办理了离婚手续。冯某是金垌镇泗流亚洋村人。
清风不识字
发表于 2009-4-29 23:00
好样的刑警!
林诗诺
发表于 2009-4-29 23:05
现在都系乱。小小事就要吵生吵死争来争去。。报复来报复去。。为了那口气值吗?!为何杀人好似比杀一只鸡还易?人的心真的不可想象。。。
一叶舟
发表于 2009-4-29 23:08
命案必破,这是国家的要求!绝不能让恶人横行与逍遥!
信宜人在他乡
发表于 2009-4-29 23:49
sweat.gif .........
信宜青蛙
发表于 2009-4-30 02:10
哎,现在的人呀,,,根本不把人命当回事,,,,,,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杀人。。。。。。
馒头
发表于 2009-4-30 07:36
没人性``
东镇大妈
发表于 2009-4-30 08:22
天网恢恢
雾雨芳菲
发表于 2009-4-30 09:16
好狂窝~~`@funk
寂寞的男孩
发表于 2009-4-30 10:34
上两个星期,我公司门前的路上也杀死了一个
梦叶
发表于 2009-4-30 10:40
现在的社会真乱
扭计之小小强
发表于 2009-4-30 11:38
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看到那案子后,害我天天回家都浑身打冷战!
旺旺随风
发表于 2009-4-30 13:30
怕怕.
落花无情
发表于 2009-4-30 13:50
终于看到信宜公安局的唯一的一件做得快一点的事了
风间树
发表于 2009-4-30 14:08
信宜的治安好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