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报警了,女事主也出来证明,陆先生是为了帮助他而献出了生命,这是见义勇为的行为,请大家跟贴,使之在社会形成巨大影响,使政府确认他的行为属见义勇为的壮举!
应当地政府给一合理的说法,因为这是见义勇为的事情.
原帖由 肥佬四眼 于 2009-4-12 16:51 发表 http://www.06681.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节哀顺变,珍惜生命。为什么不报警??
同问,其他人呢?
http://bbs.gd.gov.cn/viewthread.php?tid=453629&extra=page%3D1%26amp%3Bfilter%3Dtype%26amp%3Btypeid%3D31
走好!
致敬!
原帖由 海闊天空 于 2009-4-13 09:29 发表 http://www.06681.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http://bbs.gd.gov.cn/viewthread.php?tid=453629&extra=page%3D1%26amp%3Bfilter%3Dtype%26amp%3Btypeid%3D31
谢谢大家的帮忙,请各网友上去顶贴!!!
致敬!!!
遗下了老人、孤儿寡妇,由于失去了家中的顶梁柱、主心骨,他们的生活、学习将如何保障?
不第一时间报警吗?有些事不能呈强的。现在的歹徒很嚣张的,不能拿自已的生命开玩笑。
向陆先生致敬!!!
原来我们信宜人都是好英勇的.....
向陆生敬礼...............
他的壮举值得颂扬,我们为信宜有这样一个英雄儿女而骄傲!
向见义勇为的信宜人陆万先生致敬!!!
勇于和坏人斗争,敬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