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海明月 发表于 2015-8-15 12:35

真多小号水军。

迷魂药 发表于 2015-8-15 13:02

法律要保护弱者

95279527 发表于 2015-8-15 13:40

人肉老师就差不多,人肉家长你什么居心

寿司妹妹 发表于 2015-8-15 15:59

楼主是心理变态吗?女家长是受害者,如果不曝光暗地里还不知道还有多少这种“交易”。这种社会现象极其腐败与扭曲!

玉都山城 发表于 2015-8-16 00:37

作为普通学生家长好想看看支持变老老师的人是什么杂种

玉都山城 发表于 2015-8-16 00:37

作为普通学生家长好想看看支持变老老师的人是什么杂种

信宜人1 发表于 2015-8-17 12:17

这位周老师受到的处分,是不是太过轻描淡写了?把这个老师调离,调离到什么岗位,对这种人有必要还留着体制内的饭碗和待遇吗?以学位之权为敲诈手段,向异性家长“索性”,芝麻小权被用到了极致,触碰的是师德“底线”。如果教师向学生或其家长索物、索吻、索性,可换个岗位保住饭碗,那么无疑是坏的示范。处理这样的事,就该树一个“高压线”,并通上“高压电”,谁敢触碰,就让谁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才能杀一儆百,维护师道尊严。

乡村小哥 发表于 2015-8-17 15:55

楼主不问苍生问鬼神!什么逻辑,要证人铺头给你看,这不是要人家命吗,每个国家办案都有保护证人法律法规,再说那老师败坏师德,怎样再教书育人?楼主心态很阴邪。

乡村小哥 发表于 2015-8-17 16:01

什么色字头上一把刀?做人企得正行得正,身正不怕影子斜,记得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无欲无贪无所事,还用看人家相来教育?没见过女人吗?栽在这样的情况只怪你物欲横流!

白狐狸 发表于 2015-8-17 16:03

呵呵..........

白狐狸 发表于 2015-8-17 16:04

呵呵..........

水晶火箭 发表于 2015-8-17 16:47

都是不正当交易

浪里笑 发表于 2015-8-17 16:58

人肉了,给人家红一下,人家又没给你吃,严重点,人家还告你一条罪

浪里笑 发表于 2015-8-17 16:58

人肉了,给人家红一下,人家又没给你吃,严重点,人家还告你一条罪

雪妮 发表于 2015-8-17 22:51

应该人肉下:   调到什么单位   什么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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