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者 发表于 2015-1-26 18:06

不如实名举报如何!敢作敢为!

0809 发表于 2015-1-26 18:24

250...人家得罪你了...

风云之子 发表于 2015-1-26 18:38

楼主正一SB,公报私仇~~

信宜山一 发表于 2015-1-26 18:49

超生的事不作评论

信宜山一 发表于 2015-1-26 18:50

超生的事利己而不损人,不作评论。

信宜山一 发表于 2015-1-26 18:51

超生的事利己而不损人,不作评论。

我投奔信宜来了 发表于 2015-1-26 19:27

记住一句话:穿鞋的怕不穿鞋的,不穿鞋的怕脚生疮的,,没什么事就不要逼人把鞋子脱了哦

小狗汪汪叫 发表于 2015-1-26 19:32

奉献你积点阴德吧

善待所有 发表于 2015-1-26 19:32

这种事,睁只眼,闭只眼,办证是有钱人的做法而已,本来就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最好就是放开二胎。

云新007 发表于 2015-1-26 19:35

可能是眼红了啊

火花塞 发表于 2015-1-26 19:42

令我好奇的是:楼主怎么对以上各层主都不回复呢?

心有千千结 发表于 2015-1-26 19:50

楼上其实楼主已在其中,只不过不敢正面回复而已!

玉都信人 发表于 2015-1-26 20:10

楼主积点阴德吧

爱的呼唤 发表于 2015-1-26 20:28

举报计生的,绝对是生仔矛。。。。。的

玉都小甜甜 发表于 2015-1-26 22:28

楼主要不是与人家有血海深仇,就是自己冇得生妒忌人家!鄙视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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